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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湖南省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全文

发表时间: 2018-01-10 16:32  

为推动“十三五”时期公共图书馆事业科学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和《“十三五”时期全国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湖南省文化厅“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等法律和文件有关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要求,以完善设施网络为基础,以丰富服务内容、强化资源整合、提高服务效能为重点,努力构建覆盖城乡、服务高效、惠及全民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进一步推进全民阅读,坚定文化自信,提高人民群众文化素养和信息素养,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撑和文化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导向,服务大局。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牢固树立阵地意识,传播先进文化,促进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助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将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纳入全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和监督管理,落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的建设、管理和服务。


统筹实施,创新发展。立足实际,加强指导,统筹推进区域之间和城乡之间公共图书馆均衡发展,建立上下联通、服务优质、有效覆盖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增强发展活力。


服务基层,提升效能。增加资源总量,加强资源整合,坚持重心下移、资源下移、服务下移,把优质公共文化服务向城乡基层延伸,完善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提升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供需有效对接。


三、主要目标


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文化指标相衔接,到开展全省第七次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时,全省公共图书馆设施网络进一步完善,文献资源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县级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基本建立,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信息网络等新技术应用更加普及,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积极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有效加强,政策法律保障更加有力,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人民群众对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满意度持续提升。


“十三五”时期全省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类  别

指  标

单 位

第六次评估

第七次评估

设施网络

公共图书馆达标率(部颁三级以上)

%

94

98

设施网络

每万人公共图书馆建筑面积

平方米

63.1

70

阅览室座席数

万个

4.6

7

文献资源

人均公共图书馆藏书量

0.58

1

人均公共图书馆年新增图书藏量

0.065

0.08

人均公共图书馆购书经费

0.726

1.3

公共图书馆数字

资  源

省级

TB

80

100

市州级

TB

20

25

县级

TB

3

5

服务效能

有效读者总人数

万人

165

210

年流通人次

亿人次

0.39

0.5

文献外借册次

亿册次

1.5621

1.8

队伍建设

专业技术

人员比例

高级职称

%

6.8

8

中级职称

35.7

40


四、重点任务


(一)完善公共图书馆设施服务网络


1.加强公共图书馆设施建设。加强对公共图书馆布局的统筹规划,在“十二五”建设的基础上,按照均衡配置、规模适当、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等要求,根据城乡发展和人口分布,推动各市州特别是贫困地区建成比较完备的公共图书馆设施网络,对设施空白或不达标的地市级和县级公共图书馆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


2.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图书室建设。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48号)要求,积极推动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按照相关建设标准和要求分别设立图书馆分馆、图书室(村级图书室可与农家书屋整合),开辟图书阅览区,配备相应的器材设备,完善管理制度。


3.加快推进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落实我省《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文公共〔2017〕63号)要求,因地制宜建立以县级图书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基层服务点,上下联通、资源共享、有效覆盖的总分馆体系。通过总分馆制,整合县域内的公共阅读资源,实现总馆主导下的文献资源统一采购、统一编目、统一配送、通借通还和人员的统一培训。鼓励符合条件、具有资质的上网服务场所成为总分馆的基层服务点。


4.加强数字服务设施与流动服务设施建设。依托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加强公共图书馆数字服务设施建设,并配置相应器材设备。积极争取资金,重点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配备数字服务设施设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公共图书馆配置流动图书车或具有借阅功能的流动文化车,合理设置服务网点及营运路线,根据基层群众需要,开展图书借阅、流动办证、流动展览、流动讲座、数字资源流动下载等多种形式的服务,有效拓展服务半径。


专栏1:公共图书馆设施网络建设

项目1:公共图书馆设施建设

对设施空白或不达标的地市级和县级公共图书馆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重点推进湖南图书馆新馆、岳阳市图书馆新馆、衡阳市图书馆新馆、株洲市图书馆新馆、湘潭市图书馆新馆、益阳市图书馆新馆、永州市图书馆新馆、张家界市图书馆、娄底市图书馆建设,完成郴州市图书馆改扩建、岳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改扩建、常德市图书馆各功能区划建设等。

项目2:城市24小时阅读服务空间

鼓励地方采取与社会力量合作等方式,建设自助图书服务空间,因地制宜设置自助图书设备,开展办证、阅览、外借等24小时图书馆服务;科学规划自助图书服务空间和设备的布点,与各级各类图书馆相辅相成,打造百姓身边的公共阅读场所;加强资源更新、用户辅导和设备维护。

项目3:盲人数字阅读推广项目

以盲人阅览室为服务阵地,以面向盲人免费外借智能听书机为工作抓手,持续开展适合广大盲人的各类知识文化服务。为13个省、市公共图书馆配置5000台“智能听书机”。


(二)加强文献信息资源保障能力建设


落实中华文化“走出去”战略部署,积极参与图书馆界国际交流活动,加强与国际图书馆协会联合会等国际图书馆行业组织,以及国外图书馆界的联系与合作。围绕典籍展览展示、文献保护利用、资源共建共享、人才培养交流等领域,有针对性地参与或组织策划国际业务合作和学术交流项目,宣传介绍我省图书馆事业发展成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根据本规划,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和落实方案,明确责任,统筹实施。要推动将公共图书馆建设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始终把导向意识贯穿到工作全过程。各级公共图书馆也要根据规划,细化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二)完善经费保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规定,加大对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的投入,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支持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工作,重点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农村和城市社区的公共图书馆(室)建设。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筹资金设立公共图书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建设,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


(三)加强队伍建设。各级公共图书馆应根据其功能、馆藏规模、馆舍面积、服务范围及服务人口等因素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重点推动贫困地区公共图书馆人员编制落实。要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培养一支具有现代意识、创新意识和专业水准的公共图书馆从业人员队伍。加强分级分类培训,重点加强对基层公共图书馆从业人员培训,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对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从业人员轮训一遍。


(四)健全监督管理。完善公共图书馆绩效考评制度,健全图书馆领域重大文化惠民工程综合绩效评估制度。加强用户评价和反馈,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增强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考核结果将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公共图书馆给予补贴或者奖励等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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