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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紧包装报送重大旅游投资项目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5-11-09 00:00  

各市(州)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2号)精神,积极对接国家十三五规划,争取上级支持,有效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加大我省重大旅游项目推进力度,请各市州旅游局抓紧包装报送重大旅游投资项目及招商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旅游局应在原有重大旅游投资项目基础上,根据十三五规划部署,结合旅游发展新趋势和新需求,按照转型升级、产业融合、创新发展的原则,抓紧包装报送以旅游目的地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为主,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及交通配套、湖湘风情文化风情小镇、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生态旅游及新业态等的重大旅游项目。

二、报送的项目重大旅游投资项目需在2016年一季度前可开工建设,符合发改委相关投资项目要求。各市(州)旅游局要做好项目包装指导工作,认真组织填报重大旅游投资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并主动与当地发改部门衔接,将报送的旅游投资项目纳入上报省发改委的重点项目名录。

三、报送的重点招商项目要求项目主体或责任单位明确,前期工作基础较好,总投资额在5亿元以上。请各市(州)旅游局应根据要求认真填报重点旅游招商项目申报内容(见附件2),做到内容表述规范、相关技术参数齐全、能基本满足投资者需求。  省局将在报送的旅游招商项目中筛选出明年的重点招商项目并将在年底举办的深圳招商推介会等招商活动及引资平台上进行重点推介。

四、2015年11月15号下班之前,请各市州旅游局将筛选的重大旅游投资项目及重点旅游招商项目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省局产业发展处。

联系人: 产业发展处  刘鑫

电 话:0731-85604075   0731-84478760(传真)

邮 箱:68119537@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大旅游投资项目汇总表

附件2:重点旅游招商项目申报内容


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5年11月5日

关于抓紧包装报送重大旅游投资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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