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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衡阳县寻找“最美家庭、最美创业、最美女性”摄影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6-05-19 09:47  

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继续积极探索,广泛深入地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和“四城同创”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全国妇联、省市妇联开展的 “寻找最美”活动,分享家庭故事,展示女性之美,激发广大妇女的创业激情和创造活力,让更多群众广泛参与到寻找最美活动中来。经县委同意,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妇联决定联合开展 “指尖上的最美”——衡阳县寻找“最美家庭”、“最美创业”、“最美女性”摄影活动

一、活动时间:2016年5月10日—6月15日
二、作品内容:
健康向上,催人奋进,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浓郁生活气息。题材以家庭和女性为主,从家庭和女性的生活、职业等多个视角取材,展示新时期蒸阳女性美丽自信、勤劳善良、坚忍刻苦、创新创业的精神风貌或动人场景、感人瞬间,弘扬优秀家庭文化,体现蒸阳女性之美。
1、分为摄影器材拍摄作品和手机拍摄作品。
2、作品内容须紧扣活动主题,形式生动。
3、作品须为本人所拍摄,风格不限。
4、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参赛作品(包括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另付稿酬。所有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一经参展将视作同意本条款。
5、本次大赛不收任何费用。
三、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应兼顾纪实性与艺术性,作品彩色、黑白均可;允许对明暗、色调作适量调整,谢绝利用电脑或暗房技术添加影像元素的作品。
2、参赛作品统一报送电子文档,文件为JPEG格式,文件大小3M以上(宜在5M左右),命名格式:单位+作者+作品名称(作品名称须用书名号)+100字以内文字说明。
3、参赛作品每人限稿3幅,组照为一幅(每组不超过3张),组照需放在同一文件夹。
4、参赛作品如未达到上述要求,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四、投稿方式:
活动参与者请于2016年6月15日前投稿,数码图像作品发送进入县妇联微信公众号(衡阳县妇联):hyxfl2016,点击左下角页面,进入图片上传。
五、评选方式:
按照器材拍摄组和手机拍摄组进行评选。第一轮在县妇联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投票,按照网络人气分别评选出网络人气奖10名,共20名。第二轮由专家评审在网络人气作品中进行评选,分别评出器材拍摄组和手机拍摄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纪念奖4名,共20名。
 
                                         中共衡阳县委宣传部
                                 衡阳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衡阳县妇女联合会
                                           2016年5月4日

关于开展衡阳县寻找“最美家庭、最美创业、最美女性”摄影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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