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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文化局召开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会议

发表时间: 2009-11-13 11:3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文化厅有关精神,做好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保障株洲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株洲市文化局于11月10日召开了全市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座谈会,四区文体局局长参加了会议,并做了认真发言。
    会上,株洲市文化局副局长周煦惠表示,一定严格执行株洲市政府2号令,努力提高株洲文化市场行政执行力,实现行政许可及审批的法定化、规范化和公开化。凡法律、法规规定可由县(区)一级审批的,原则上交由区一级行使审批权。目前已经将音像零售的审批权下放至区一级。
    株洲市政府于09年4月23日公布了第十三届第2号令,其中明确了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8个项目。株洲市文化局也相应地在内部审批职能整合方面,按照审批与管理、监督适度分离的原则,将审批业务相对集中到1个科室,统一履行全局行政审批职能,并安排行政审批科副科长负责株洲市政务中心文化窗口的业务工作;制定了相应的操作规程,明确了各环节的标准、条件、权限、时限等,减少了行政许可过程的随意性,使文化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审批效能进一步提高。
    株洲市文化局局长杨小幼在总结会议时指出,文化行政审批工作是市文化局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一市四区的相关领导和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狠抓落实。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合理划分市、区两级管理权限,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市、区两级的管理权限,减少重复管理和交叉管理,避免职责不清和管理脱节。她同时对行政审批管理的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由市局就会上讨论确定的原则,对文化行政审批事项、审批层次、实施部门等提出明确意见,在此基础上汇总形成一个具有操作性的规范条例,并在送审后于年底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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