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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举办文物行政执法培训

发表时间: 2010-04-02 14:18  

     3月31日,郴州市文物处在市文化中心举办了全市文物行政执法培训。来自全市11个县(市、区)文管所和市文物处的文物行政执法人员共4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邀请了省文物局执法督察处彭士奇处长等长期从事法制工作、拥有文物行政执法丰富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同志,分别给学员讲授了文物行政处罚程序、文书制作、归档、案例分析及在办案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释义、行政执法中应注意的问题和事项等,受到了学员们的欢迎。
    郴州市文化局周作明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这次培训旨在进一步提高文物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他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文物行政执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执法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文物保护法赋予的职责;加强文物法制宣传,为文物行政执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大文物行政执法力度,重点查处法人违法案件;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学员们要珍惜学习机会,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听讲,抓住机会向专家讨教,使自身的执法能力和素质有较大的提高。
    市文物处秦小军书记认为,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市文物行政执法人员对文物行政执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运用法律手段查处文物违法案件的信心,进一步加深了对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文物行政处罚知识的理解,进一步丰富了依法处理文物行政违法案件的经验。希望通过此次培训学习,全市文物执法人员能够将学习的内容同今后的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推动郴州市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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