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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文化强县”

发表时间: 2012-03-09 11:49  

    双峰县采取多项措施夯实基础,扎实推进“文化强县”。

    一是
成立双峰县文化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出台《双峰县关于建设文化强县的实施意见》,把建设文化强县工作成效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范畴,纳入党委、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作为文明创建和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
    
    二是
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财政的文化事业经费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达到1%以上,把主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采取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政策措施鼓励各类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三是
出台落实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具体办法;建立文化活动专项资金,争取达到人均1元钱的标准;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分别设立文化事业发展引导资金和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各150万元。

    四是将基层宣传文化干部培训纳入党校教学计划,财政部门提供经费保障;配齐配好乡镇宣传文化工作人员,保证宣传委员主要精力从事本职工作,乡镇文化站至少配备1-2名专职工作人员,比较大的乡镇适当增加编制;筹建村(社区)宣传文化辅导员队伍,辅导员工作补助纳入财政预算,比照村级副职待遇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通过3年努力,基本实现每个村、社区都有1名文化志愿者或义务宣传文化员,设立原始基金数额不少于30万元的文化志愿服务基金,用于资助和保障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双峰县文化局 彭志辉 王卫钢 娄底市文化局 赵金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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