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工作动态

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

发表时间: 2012-04-26 09:38  

   

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听取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汇报

 

    4月19日,郴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情况进行检查并召开座谈会。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熙平主持。 

    会上,检查组先后听取了市文化局党组书记、局长龙齐阳关于郴州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情况,市住建局局长胡新国关于贯彻执行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强郴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发展的议案的决议》情况的汇报以及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旅游局、市民宗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文物处等部门有关负责人的工作汇报。 

    在听取了各有关部门的汇报后,市人大常委会钟本强主任对该市文物保护工作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指出:一、郴州文物保护工作成效明显。一是领导重视,市民支持,有法可依。二是依法保护,特别是文化、文物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文物得到了保护,传承了历史,推介了郴州,提升了品位,提升了郴州的知名度。尤其是第七批国保单位公布,在郴州将是个重要里程碑。二、认真搞好这次执法检查很有必要。要通过执法检查把郴州在文物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准。他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大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的力度,确保《文物保护法》在我市得到全面实施,要加强法律宣传,组织开展好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等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一法两条”,让更多的领导了解、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让更多的市民了解、执行法律法规;二是要加强执行法律,理顺管理体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厉打击、防止文物破坏和流失;三是要加大投入,推进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发展。三要加强执法检查成果的运用。收集文物保护的意见和建议,向省人大报告,向市政府、市检察院、市法院报告,为全省、全国贯彻《文物保护法》提建议。文化最典型的特点和载体是文物,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保护文化遗产的责任。 

    李熙平副主任在会议总结讲话时指出,这个会开得很好,保护文物,是传承历史、研究郴州的需要。文物保护与文化发展、历史文化名城紧密相连。开封、邯郸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得好,对经济建设的贡献大,其成功经验值得学习借鉴。郴州地处湖湘文化与南岭文化交汇处,贯彻执行《关于加强郴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发展的议案的决议》,既有利于文化遗产保护,又可提升城市品位。各级各部门要依法依规认真做好工作,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发展做贡献。 

 

检查组参观桂阳千家坪遗址出土文物

检查组慰问桂阳千家坪遗址出土器物修复工作人员 



    下午,由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段广慧、市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唐安钢、市人大民侨外委副主任委员廖庆庆、市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黄斌、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办公室副主任罗蕾组成的检查组一行在市文化局、市文物处有关负责人的陪同下,先后对市博物馆、中共郴县县委旧址公和药店、郴县苏维埃政府旧址陈家大屋、裕后街、犀牛井、郴县国共合作谈判抗日旧址李家大屋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听取了市博物馆免费开放以及城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的情况汇报。(郴州市文物处 胡仁亮)

相关阅读

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

10312600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