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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化厅召开省级文化类社会组织工作会议

发表时间: 2012-06-20 13:58  

(省文化厅省级社会类组织工作会议在省群艺馆召开)



    6月15日上午,湖南省文化厅在省群众艺术馆三楼会议室召开省级文化类社会组织工作会议。省文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孟庆善、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陈群、省民间组织管理局调研员常立宪出席会议并讲话,厅人事教育处处长王崇福主持会议。 

    会上,厅人事教育处副处长胡丕志向大会报告了省级文化类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情况。近年来,我省文化类社会组织发展迅速。截止今年6月,省文化厅作为主管单位的文化类社会组织共46家,其中基金会2家,社会团体1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2家,业务范围涉及社会文化、文化产业、文化市场、文化遗产、教育培训等文化行业的各个方面。省级文化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我省文化建设,在促进我省文化发展繁荣,开展公益活动和扩大文化交流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省级文化类社会组织存在的功能地位认识不清、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依法依规依程序的自律意识不强等方面的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去改进。省文化厅党组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以文化厅名义出台了《湖南省文化厅社会组织业务活动管理制度》等十项制度,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确立了管理和服务主题,明晰了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为下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和服务,促进文化类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打下了基础。 

    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对省文化厅在社会组织管理上“有规划、有制度、有专人负责、有分工协作”的“四有”做法和十项制度的出台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强调今后社会组织要进一步建立以章程为主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民主决策、财务管理、考核奖惩、重大事项报告和接受捐赠公示制度,形成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机制。同时,要把党建工作作为强化社会组织自律机制的重点,会同组织部门、民政部门制定党建工作实施方案,不断探索新时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有效方法。 

    省文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孟庆善在会上指出:随着社会组织在多方面参与国际、国内文化交流,社会组织在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将更加明显,地位将更加突出,发展空间也越来越大。要增强信心,不断完善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利用好各方面资源,促进文化建设的发展繁荣,为湖南文化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省文化厅规划财务处、艺术处、文化市场处、社会文化处、文化产业处、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的有关负责人以及40多位省级文化类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厅人事教育处、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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