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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群众文艺团队星级评定有规可循

发表时间: 2013-01-23 17:39  

    自2007年长沙市启动首届“百佳群众文艺团队”评选以来,全市群众文艺团队迅速发展壮大,由2004年仅有的98支发展为目前登记在册的1178支,“百团”汇成“千团”。为进一步扶持、鼓励群众文艺团队的发展,推动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决定两年一次在全市范围内对群众文艺团队进行星级评定,并于2012年8月份制定出台了《长沙市群众文艺团队星级评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全市所有符合星级评定标准的群众文艺团队都可申报。评定原则和要求如下:一是导向正确。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体现正确的社会价值取向和时代精神;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注重社会效益;热心群众文化活动,弘扬优秀民族民间文化;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针;遵纪守法,行为规范。二是机构健全。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固定的团队名称,有专人管理和相应的管理机构,有相对稳定的活动场地,有基本的艺术形式,有必要的演出设备。三是管理严格。主动、积极支持和配合市、区、县(市)宣传文化部门的工作,能顾全大局,服从调配,工作扎实,确保安全,组织纪律严明,活动文明健康。四是队伍稳定。有政治可靠、业务能力强、热心群众文化活动的团队负责人。有相对稳定的表演队伍,建立了团队艺术档案,做到团队人员、设施、业绩等资料齐全、详实。坚持开展演出队伍的培训辅导,确保队伍具有一定的业务水平。五是活动经常。坚持面向基层,深入社区、深入农村演出,确保团队活动常年开展。团队活动做到活动前有规划,活动后有记载。团队自办活动有一定艺术质量和良好社会反响。 

    《办法》还规定,星级评定从基础设施、队伍建设、艺术生产及社会影响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评。星级分为五个等级,即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最低为一星级,最高为五星级,星级越高,表示团队的等级越高。评定方法如下:第一,一星级和二星级团队由区县(市)委宣传部组织、市直有关单位专家评定后报市委宣传部群众文艺团队星级评定委员会和市文广新局评审小组备案,并将符合三星级以上标准的团队向市委宣传部评定委员会申报。第二,建立长沙市群众文艺团队星级评定专家库,从专家库随机抽取5名专家由市文广新局带领,到申报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团队的的群众文艺团队进行实地考察,审查节目和资料,评选出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团队,并将所有团队的星级评定情况报市委宣传部群众文艺团队星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第三,两年进行一次群众文艺团队汇演,区县(市)委宣传部、市直有关单位在开展汇演和评奖后,推荐优秀团队参加市级群众文艺团队汇演,进行评奖,汇演成绩计入星级评定范围。第四,初次评定后下一个星级评定年度开始,如有团队认为本团队条件达到晋升一个星级的标准,可向市委宣传部群众文艺团队星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由评审小组进行考察审定。初次评定后,两年一次由长沙市群众文艺团队星级评定办公室从三星、四星、五星级团队中各抽取10%的团队,交评审小组进行复查,合格团队继续保留原有星级,不合格团队进行相应降星。  (长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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