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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公共图书馆第五次评估定级工作培训班圆满结束

发表时间: 2013-04-03 11:24  

   

 

    3月25日至26日,由省文化厅社会文化处主办,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湖南图书馆承办的全省公共图书馆第五次评估定级工作培训班在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基地湖南艺术职业学院举行,全省各市(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有关负责人、市级公共图书馆(含少年儿童图书馆)馆长、部分县级公共图书馆馆长、省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以及专家组成员共50余人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主要围绕将于今年开展的第五次全国县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进行,培训内容包括传达学习文化部有关评估工作的会议、文件精神,解读公共图书馆评估标准,交流评估工作经验以及部署2013年全省公共图书馆的重点工作,由湖南图书馆副馆长邹序明、湖南省少年儿童图书馆副馆长邓镰分别授课。 

    2012年12月中旬,我省组织参加第五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正式启动,各市(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的评估工作,全省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家评估组对各市(州)公共图书馆进行现场评估,并对部分县级图书馆进行实地抽查。 

    本次新修订的《公共图书馆评估标准》及定级必备条件较以往有所调整,适当提高了部分指标,新增了一些指标,细化了指标解释,特别对财政拨款提出了新要求。指标的制定兼顾了地区发展水平和人口数量差异,采取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人均指标与绝对值指标相结合的方法,部分指标采取4年平均值的统计方法。同时,评估标准更加科学、准确地界定了不同层级图书馆的职能分工,强调了省级图书馆的协作协调工作及其在地区性图书馆服务网络中的核心地位,在文献资源、服务工作、重点文化工程等部分,为不同层级的图书馆设计了不同的细化指标。另外,评估标准还强化了对服务的考核,提高了社会效益考核的分值,强调了对重大文化惠民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 

    25日,培训班举行了简短的开班仪式,孟庆善副厅长出席并作动员讲话,他强调了本次培训班的重要性,并就如何做好评估定级和迎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拾遗补缺,认真学习、研究评估标准,对照标准逐项逐条查找自身不足,及时进行整改;二是各市州要切实选好评估专家组,严肃认真地组织好本级承担的图书馆考评工作;三是要严格按照考评定级标准,认真细致、公平公正的组织考评,真正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确保评估实效。 (厅社会文化处 叶建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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