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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召开

发表时间: 2018-04-28 12:54  


4月16日,株洲市文物局主持召开《株洲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市人大教科文卫(民侨外)委、法制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应邀到场指导。市经信委、市规划局、市旅侨局等相关部门参加会议,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法律界代表、企业代表、市民代表共10人参加听证会。


会上,来自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代表,对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工业遗产的认定程序、保护与利用措施、经费保障、相对管理人职责、法律责任的设置等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陈述了个人观点,参会的市直部门也提出了意见建议,为健全株洲市首部文化遗产保护地方性法规提供了有益借鉴。


该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市文物局局长席道合表示,举办立法听证,是株洲市推进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增强地方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有利于平衡各方利益诉求,有利于提高立法质量,让立法的成果惠及千家万户。会后,起草承办单位将根据听证情况进行专题研究,做好综合分析、归纳汇总,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真正做到“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有影响”。


按照市人大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4月30日前,市文物局将按照立法申报程序,将修改完善的条例草案提交市人民政府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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