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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对《岳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视察评议

发表时间: 2018-07-26 15:40  

评议会现场


7月24日,由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向伟雄带队,组织市人大常委会各位副主任、秘书长等主任会议成员和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及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对《岳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颁布一年来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视察和评议。


上午,向伟雄一行先后对国保单位岳阳教会学校旧址保护修缮工程、维修后的国保单位慈氏塔、正在施工的岳阳历史文化街区慈氏塔核心区环境和相关基础设施整治建设现场以及洞庭南路历史文化街区、陆城南北正街历史文化街区等地进行了视察。在下午的评议中,副市长黎作凤代表市人民政府作了《关于贯彻实施〈岳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情况汇报》;市文广新局局长费荣新、市规划局局长陈峰就本部门所做的工作进行了补充汇报。参加此次评议座谈的还有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城建投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


《岳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是市获得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一部地方立法,该《条例》于2016年11月30日经岳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17年3月31日经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后,自2017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颁布实施一年以来,岳阳市名城保护工作稳步推进,如在机构设置、资金支持、规划方案编制、历史建筑调查认定、文保单位和历史建筑保护修缮、遗产宣传、文物保护和利用以及非遗保护传承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通过视察评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和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等对市人民政府和市规划局、市文广新局等部门单位在《条例》颁布实施一年多来,为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所做工作及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会上,向伟雄指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市人大常委会还将把对《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列入2019年执法检查内容,同时将其作为领导干部学法考试和任前考试重点内容。并提出要在强化《条例》宣传、强化规划引领、强化资金投入、强化专业作为、强化公众参与等五个方面努力,将《条例》宣传和贯彻落实真正引向深入,为岳阳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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