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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举措助力老司城遗址保护条例贯彻落实

发表时间: 2018-10-29 08:51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老司城遗址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3年7月1日施行。2018年1月5日湘西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对《条例》进行修正,2018年3月31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并施行。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老司城遗址管理处通过强宣传、重执行、严管理的工作思路,认真开展宣传贯彻活动,切实加强老司城遗址保护利用工作。

 

重宣传,为《条例》实施营造氛围。新《条例》颁布实施后,将宣传工作作为贯彻实施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常抓不懈。一是多措并举抓宣传。结合普法宣传、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国际禁毒日等大型活动,向群众游客发放宣传资料、读本1万余份;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媒体上报道《条例》内容;在人口集中地设立专栏、拉横幅标语宣传《条例》内容。二是举办专题培训。邀请县人大立法委专家解读《条例》,组织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培训学习。结合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向农户宣传发放资料,将学习贯彻活动引向深入,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强保护,为《条例》执行奠定基础。申遗成功后,老司城遗址保护和利用严格遵守《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要求,按照“原生态、原遗址、原文化、原居民”的保护原则,切实加强保护管理。一是加大遗址保护力度。实施监测一、二期工程,启动监测三期工程,进一步完善了监测体系;加大巡查力度,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二是加强文物管理。组织文物收集,共征集相关书籍、陶瓷、兵器等有价值的藏品300件(套),收集了台湾故宫博物院关于永顺彭氏土司奏折120余份;完成了县文物局土司文物调拨至老司城博物馆收藏工作;开展文物信息化管理,完成5100多条文字和影像信息录入,完成10000余件文物台帐登记和分类管理。三是加强环境综合整治。联合公安、执法、工商、交通、海事、环保等部门开展治山、治水、治路、治污、治乱 “五治”专项整治行动20次,拆除违规建筑物、广告牌、道路标志标牌、横幅等60余个,打击非法采伐、捕鱼等行为3次,进一步优化保护环境。

 

建机制,为《条例》落地提供保障。为确保《条例》的落地生效,结合老司城实际,制定了一系列的补充办法和管理制度。一是建立保护管理机构。成立了保护管理机构,配齐了老司城遗址管理处7个科室和2个二级机构的负责人,遗址保护利用、文化研究宣传、基础设施建设等力量得到加强。二是制定保护管理制度。颁布实施《永顺县老司城遗址保护区及周边区域房屋管理实施办法》,制定了《湖南省永顺县老司城遗址保护规划(2013—2030)》、《老司城遗址文物保护管理制度》、《司城村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20余项。三是着手编制执行规划。再次与中国建筑设计院历史研究所合作,着手编制老司城遗址保护管理执行规划,为老司城遗址的长效可持续保护与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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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条例》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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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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