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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12种行为,湖南将严厉打击!

发表时间: 2023-03-21 15:04  

近日,湖南举行营业性演出、娱乐场所“春雷”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仪式,统筹安排全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力量,强化营业性演出活动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营业性演出、娱乐场所经营秩序,推动文化市场健康繁荣发展。


启动仪式现场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3月20日开始,历时一个月,将重点打击12种违法违规行为: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设立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或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的;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举办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的;

各类小剧场、Livehouse、酒吧、脱口秀、说唱音乐、剧本娱乐场所举办的演出活动和网络表演平台表演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含有《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禁止情形的;

演出经纪机构利用签订《艺人经纪合同》虚构高额劳动报酬,设置巨额违约金的合同陷阱,非法牟取暴利等行为;

演出经纪机构不依法履行义务,倒卖、转让演出活动经营权的,以假唱、假演奏欺骗观众,或为假唱、假演奏提供条件的;

未经批准擅自出售演出门票的;

演出票务经营中存在囤票捂票炒票、虚抬票价、虚假宣传、倒票、恶意炒作、交易不透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未经依法许可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

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超过核定人数的;

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或者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含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禁止内容的;

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内营业的。

若发现有违法违规线索,可通过12345热线向所在地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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