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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百姓大舞台”唱出了农民的精彩

发表时间: 2014-10-28 11:05  

农民登上大舞台

 

“拿起锄头,咱是地地道道的老百姓;走上舞台,摇身一变可就成了大明星。”凉伞镇美老村民杨子文自幼精通唢呐、木叶、腰鼓等民间乐器,可大半辈子也没有几次登台演出的机会。前几年,文化体制改革后,村里开展“乡村舞台”建设,镇政府为村民提供专门的文化室,号召成立民间自文艺队伍,于是他联合几位热爱音乐的农民一起成立了“美老文艺队”。“现在政府提供了这么好的条件,大伙农忙之余就凑在一起谱曲、唱歌,跳舞,他从小爱好的才艺,终于有了展现的大舞台。”他说。

 

杨子文口中的“大舞台”,讲的正是新晃县委书记梁永泉提出的“乡村舞台”建设。“乡村舞台”是指在整合农村现有的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图书出版、电影放映、体育健身、科学普及等方面的资金、项目、场所、设施、人才等资源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党员活动室、农家书屋、乡村体育健身工程等阵地,组建村级民间文艺队伍,搭建群众自娱自乐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从本质上讲,“乡村舞台”就是由政府主导、财政支撑、社会参与、群众唱戏的“百姓大舞台”。

 

新晃县“乡村舞台”建设的基本途径就是“整合资源”,这不仅要求整合现有的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等阵地资源,而且各级宣传、组织、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体育、科协、教育等部门,也依托各自优势,在项目、资金、设备、人才、培训等不同层面形成联动机制,实现了部门资源有效整合、文化设施阵地共建共享的目标。

 

近六年来,新晃在“乡村舞台”建设中,通过各部门共同发力,探索出一些有益的经验:上级文化部门为“乡村舞台”建设配套了电脑和电视,提供了音响设备,县文广新局给予了文化活动经费补助并更新了农家书屋图书、桌椅、投影仪等设备,县体育局提供了篮球架、乒乓球桌等,县妇联配送了扇子和腰鼓。各部门通力协作,共投资1400多万元,新建或提升了306个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文艺演出、农技培训、体育健身为一体的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传统艺术活态传承

 

新晃地处湘黔边界,政府财力十分有限,面对这一现实,该县在“乡村舞台”建设中采取了“财政支持一点、项目安排一点、社会筹措一点、个人集资一点”的办法,广开渠道筹措资金。据县文广新局局长杨先尧介绍,截至2014年8月,全县通过各种渠道,共投入“乡村舞台”建设资金100多万元,有力保障了文化工作的顺利开展。

 

政府主导建设“乡村舞台”,最终受益的还是农民,因此当地群众喜闻乐见、具有传统情感依赖和广泛影响的民间文化艺术团体便成了其中最活跃的一个元素。只有通过民间自办文艺团体,引导广大群众能积极主动参与、乐于表现,才能将民间传统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之中,并在“乡村舞台”的大平台上得到活态的传承、创新,才能让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民间自办文化团体遍地开花。

 

在禾滩、中寨、李树、新寨、凉伞、贡溪、波洲等乡镇,就有多支民间文艺队伍,在“乡村舞台”建设中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价值,全身心地投入到民间文化表演中,每年每支农民文艺队伍的演出收入达到了20多万元农民已上,成为走俏湘黔边界的民间文艺队伍。

 

把民族文化的“根”留在乡间

 

培养农村文化实用人才,打造属于农民自己的文化团队,是“乡村舞台”今后能否持续发展的关键。对此,县文化馆和民族歌舞剧团以及新晃民间文化艺术交流协会组织专业人员对业余文化骨干、文化能人、热心文化的积极分子和民间艺人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变“送文化”为“种文化”,使他们成为“乡村舞台”中留得住、用得上的组织者和牵头者,这种做法已经在实际操作中得到了印证。他们采取分类集中培训、走下去进行综合指导的办法,通过举办乡镇综合文化站站长培训班、全县文化工作会的形式,培养基层文化骨干,使他们成为“乡村舞台”的中坚力量,提高了“乡村舞台”建设的整体水平。贡溪乡以购买服务的方式让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侗族傩戏“咚咚推” 每年在“乡村舞台”表演80余场次,演出团队既与各村的民间文艺队伍联袂演出,又在现场进行歌舞编排等方面的交流指导。这种“传帮带”的形式不但交流了人们的情感,同时还保护和传承了璀粲的民族文化瑰宝,受到了当地老百姓的赞许和欢迎。几年来,一首首侗族大歌,一曲曲“哆嘎哆耶”(舞蹈),在新晃农村的田坎边、院坝头响起,同时也让新晃这片文化沃土重新焕发出新的活力。

 

“乡村舞台”犹如雨后春笋,在侗乡山寨生根、发芽,并呈现出无比强大的生命力,为新晃侗民族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谱写出辉煌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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