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市县新闻

《常德市优秀旅游人才奖励津贴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出台

发表时间: 2012-09-25 00:00  

为切实加强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着力营造优秀旅游人才脱颖而出并安心就业的良好环境,常德市旅游局以常旅〔2012〕47号文件形式下发《常德市优秀旅游人才奖励津贴实施办法(试行)》。

该办法从奖励津贴的范围与对象、奖励的条件和标准、津贴的条件和标准、奖励津贴的申请、审批与发放、附则等五个方面,对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明确了详细的条款。比如,通过导游资格考试取得中、高级导游资格证书的,在获证当年一次性分别给予2000元、5000元奖励;代表常德市参加国家旅游局组织的行业竞赛,获得一、二、三等奖(或同类别奖项),每项分别给予10000元、8000元、6000元奖励;代表常德市参加省旅游局组织的行业竞赛,获得一、二、三等奖(或同类别奖项),每项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奖励,获得优胜奖(或同类别奖项)或取得决赛资格的给予每项1000元奖励,等等。该《办法》出台后,必将促进旅游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常德旅游服务水平,更好地推进旅游大市建设。

(常德市旅游局 供稿)

相关阅读

《常德市优秀旅游人才奖励津贴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出台

10387025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