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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旅游局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发表时间: 2019-03-18 10:08  
  

  2019315日,是第37个消费者权益日,为进一步规范新化县旅游市场秩序,加大旅游行业管理力度,维护广大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新化县消费者委员、新化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新化县旅游局等单位于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在县城世茂广场开展一系列消费维权宣传引导活动和市场监管工作。

  活动现场,我局通过发安全生产资料、旅游宣传资料和现场解答,向广大市民宣传涉旅法律法规知识,引导旅游者文明旅游、理性消费,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引导旅游经营者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促进新化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活动现场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普及了旅游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旅游法律意识。

  通过活动的开展,丰富了群众旅游安全知识、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群众的旅游安全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有力地推动了全县旅游行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新化县旅游外事侨务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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