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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乱涨价最高可罚20万 物价部门突击查票价

发表时间: 2007-02-12 00:00  

  2月9日上午,长沙市物价局分别在市内东、西、南、北4个汽车站召开春运价格提醒告诫会,并对4个汽车站内的春运票价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

  

  全家人比去年省了150元

  

  上午10时,记者跟随检查人员来到汽车西站客车的停靠点。检查人员当即对车站的售票大厅是否有到各站(点)客运标价公示牌,车内是否有明码标价;是否严格执行了政府指导价;站内厕所是否收费;是否有价格欺诈行为等方面展开稽查。

  

  拿着刚买到的回南县茅草街的汽车票,罗先生很高兴的告诉记者,去年春运的时候,票价将近100元,今年只要52元,“我们一家三口一块回家,加起来省了近150块钱。”

  

  明码标价表“隐身”车门

  

  检查人员随机抽查了一趟由长沙发往澧县的客车。记者看到,明码标价表贴在中间车门的上方,上面标着“长沙—澧县、中型高一、79.5元”等字样,但由于旅客上车时背对着价目表,很难发现它的存在。长沙市物价局副局长卞佑明立即向售票员指出,“明码标价表要贴在车厢更醒目的位置,一定要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

  

  乱涨价最高罚款20万元

  

  随后,检查人员向各客运经营单位下发了《长沙市物价局遵守执行价格法规提醒书》,各客运经营企业负责人都在提醒告诫书上签了字,表示一定严格按规定执行。

  

  卞佑明表示,任何超过长价费[2006]4号文件核定的、各班线“平时”价格长价费[2007]17号文件规定的,都是乱涨价行为。物价局将按规定对车主处以2万元至20万元的罚款。对不执行明码标价的,将按有关规定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严重违规将扣车停运

  

  卞佑明表示,春运期间,物价部门的价格举报热线12358将24小时开通,如果乘客遇到价格违法行为,应保留票据及时向物价局举报。近期物价部门也将对各车站票价进行不定期的经常性检查。一旦有群众投诉属实,“我们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如果投诉的情况很严重,我们将扣车,不得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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