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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志•旅游志》编辑工作方案

发表时间: 2009-02-25 00:00  

根据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部署和《湖南省志•旅游志》编委会的要求,在确保志书质量的前提下,抓紧时间,努力工作,力争把《湖南省志•旅游志》编成一本具有湖南旅游特色的精品志书。经研究,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学习准备阶段(2009年2月11日-2月21日)

1、召集第一次办公室工作会议;

2、向全省印发编撰工作通知;

3、向省地方志编委会汇报;

4、办公室工作人员学习《地方志工作条例》等法规文件;

5、搜集四川、广西、山东、河南、甘肃等已出版发行的省级《旅游志》书,借鉴学习;

6、走访省建设厅等单位,学习本省厅局编纂志书工作经验;

7、制订编委会办公室工作方案;

二、志书编目起草、修改、定稿阶段(2月23日-3月24日)

1、由办公室温庆福同志起草志书编目(篇、章)初稿;

2、召开办公室工作会议讨论修改编目;

3、起草志书编目第二稿;

4、走访志书编委会顾问及老同志,征求对志书编目的意见;

5、召开专家、老同志座谈会征求对志书编目的意见;

6、完成志书编目第三稿;

7、召开编委会委员、主任会议,审定志书编目。

8、请省地方志编委会审查志书编目(第四稿)

三、召开全省《旅游志》编纂工作会议、举办业务培训班(3月25日-3月31日)

1、准备全省编纂工作会议文件和业务培训班学习资料;

2、召开会议及举办业务培训班(3月30日—3月31日),布置工作任务,学习《地方志工作条例》,讨论志书编目,请专家讲课,明确撰写体例、收集资料、行文规范等要求。

四、按编目收集资料,志书编写阶段(4月1日-2010年1月31日)

1、成立编写组,确定主编、副主编、明确各章主要撰写人员;

2、按编目由各地、各处室、单位开始收集资料,办公室负责搜集用于志书的图片、地图、及概述部分的资料;

3、主编、副主编、编写人员应参与资料收集工作。办公室随时掌握工作进度并进行督查、指导;

4、4月中旬-6月底,办公室派出人员前往有关部门和市州收集资料,了解编志工作情况;

5、确定长沙市、张家界市为先行试写单位,7月中旬。由试写单位拿出初稿;

6、8月底,由主编主持,举办编写人员培训班,讨论长沙市、张家界市的试写稿,提高编写水平;

7、2010年1月底,收齐所有书稿,由主编,副主编统稿。

五、送审、出版阶段(2010年2月-5月)

1、2月,初组织专家、顾问对志书(评审稿)讨论审查;

2、4月,编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审稿;

3、4月底,交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终审验收;

4、5月,终审验收通过后,联系出版事项;

5、《湖南省志•旅游志》正式出版;

6、举行志书(含电子版)发行仪式。

六、对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要求:

1、充分认识旅游志编纂工作的重要意义,树立高度的历史责任感,按局党组和编委会的指示,积极工作,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努力完成志书编纂工作任务;

2、认真学习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等政策法规和编写志书的业务知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编写工作。

3、重大事项不擅自做主,及时向上级汇报。做好本系统内有关志书编纂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工作,积极联络编写人员,热情做好服务工作;

4、妥善保存搜集到的文字资料,图表,照片,音像资料,实物等。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出租,出让、转借,做好资料收发登记。

《湖南省志•旅游志》编委会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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