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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旅游条例》施行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隆重举行

发表时间: 2009-03-02 00:00  


《湖南省旅游条例》施行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长沙世界之窗景区隆重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陈叔红副主任出席活动并讲话


省人民政府甘霖副省长出席并宣布活动正式启动


省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光荣讲话

陈叔红副主任出席并讲话,甘霖副省长出席

并宣布活动正式启动

3月1日上午,《湖南省旅游条例》施行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长沙世界之窗景区隆重举行。省人大常委会陈叔红副主任出席活动并讲话,省人民政府甘霖副省长出席并宣布活动正式启动。省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光荣讲话。省人大财经委、法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和省旅游局的主要负责人,各市(州)旅游局分管政策法规的副局长及相关科室的负责同志和社会各界群众共25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湖南省旅游条例》是2008年11月28日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一部综合性的地方旅游法规。为做好《湖南省旅游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省旅游局将今年3月份定为《条例》施行宣传月,将3月1日定为《条例》施行宣传日。

陈叔红副主任在讲话中对《湖南省旅游条例》的正式施行表示了祝贺,并对如何做好新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条例》作为规范和促进全省旅游产业的地方法规,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和法定的强制力,一定要从依法治国和以法兴业的高度,充分认识《条例》贯彻实施的重大意义。二是要加强培训、准确把握。各级各有关涉旅行政机关、执法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精心组织学习,创新举措,加强培训。三是要加大宣传、广为人知。要把宣传贯彻《条例》列为今年重要工作,制定具体的宣传贯彻方案,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持久地宣传《条例》的内容,让广大旅游从业人员、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知晓《条例》、遵守《条例》。四是要加强监督、保证落实。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府法制部门将认真行使监督职权,加强督促检查。

杨光荣局长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旅游产业发展迅速。去年实现旅游业总收入850多亿元,已相当于全省GDP的8%。今年,力争使旅游产业成为我省又一个过千亿元产业。《湖南省旅游条例》的颁布实施。对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培育壮大旅游支柱产业,实现我省由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产业大省跨越,加速推进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职能的转变,全面提升全省旅游产业素质,坚持依法兴旅,促进依法治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强调,各市(州)旅游局和各类旅游企业要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坚决贯彻,狠抓落实。特别要重点对旅行社、导游人员、旅游景区景点、旅游客运企业及其驾驶人员、旅游饭店、旅游购物场所等旅游企事业单位和旅游从业人员开展专题培训。要结合节庆活动,在集中时段、主要旅游区(点),针对旅游者展开广泛宣传。希望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大众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帮助广大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能够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顺利开心地享受旅游带来的快乐。

在启动仪式前,省旅游局还采取以会代训形式,召开了《条例》施行宣传月活动工作会议。会议由省旅游局副局长熊健主持,杨光荣局长对新《条例》的出台过程、主要内容及重大意义进行了宣讲,并对3月份条例宣传月期间的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启动仪式结束后,现场观众积极参与了《条例》知识有奖抢答活动。

附:《湖南省旅游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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