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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5年旅游招商引资项目开发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05-02-21 00:00  

各市(州)旅游局:

 

为了认真贯彻省政府有关2005年招商引资项目开发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省旅游招商项目开发工作,现就旅游招商引资项目开发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旅游招商引资项目开发重点:

 

1、具有较强的资源特色,符合旅游市场需求和旅游产业发展趋势的项目。特别是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资源独特性的旅游项目应成为招商引资的重中之重。

 

2、具有较强的区位优势,在区域旅游产业发展中能够起到填补空白作用的项目。

 

3、围绕我省已经确立的八条旅游黄金旅游线路和即将形成的新的旅游线路,按照“十一五”旅游业发展思路,着力推进旅游产业链招商。有目的地组织筹划一批跨市(州) 、县乃至跨省的旅游精品线路招商项目。

 

4、以现有等级旅游区(点)为重点,充分发挥等级旅游区(点)的示范作用和客源的辐射作用。围绕等级旅游区(点),寻找组合(线路)开发景点。

 

二、招商引资项目分类:

 

1、生态旅游项目:含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水上旅游项目等。

 

2、人文旅游项目:含文物保护单位、纪念馆、宗教场所等。

 

3、休闲旅游项目:含度假旅游项目、农家乐旅游、温泉旅游等。

 

4、旅游基础设施:含旅游公路、景区游路、宾馆、购物场所等。

 

三、工作要求:

 

1.各市(州)旅游局要高度重视旅游招商项目开发工作,要明确项目开发工作的责任人,充分挖掘地方旅游资源,将资源优、开发潜力大、地方财力不能开发的旅游项目推向市场。

 

2.所报送的旅游招商引资项目,除产权交易项目填写《湖南省旅游产权经营权转让项目表》外,其他项目填写《湖南省旅游招商项目表》。项目表由项目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3.招商引资项目开发由各市(州)旅游局筛选、整理和初审后,上报省旅游局规划财务处。所有项目由省旅游局汇总后,编制《湖南省旅游招商引资项目简介》,并对外发布。

 

4.招商项目上报资料包括:《湖南省旅游招商引资项目表》、《湖南省旅游产权经营权转让项目表》、《湖南省旅游招商引资项目汇总表》,上报方式为:资料原件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收集截止日期为2005年2月25日,联系人:陆术华 联系电话:0731-4768407 电子信箱:lsh@hnt.gov.cn

 

 

 

特此通知

 

  

 

湖南省旅游局

 

2005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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