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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省旅游规划财务工作意见

发表时间: 2005-02-28 00:00  


规划财务处在今年主要围绕“以编制旅游规划为重点,加快旅游产品建设,努力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的思路开展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全面开展旅游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全省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2005年是“十五”发展时期的最后一年。根据省政府和国家旅游局工作总体安排,今年将全面开展旅游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省局目前已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负责领导《湖南省旅游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湖南省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并与省直相关部门和旅游规划编制单位,完成了“十五”全省旅游业发展中期评估和“十一五”旅游发展研究课题,下一步将按照旅游规划工作方案,着手旅游规划的编写工作。各市(州)旅游局要按照省局和地方政府的具体要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组建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落实规划编制经费,认真做好当地旅游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并积极配合省局做好《湖南省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的相关工作。要利用这次规划编制的机会,全面普查当地旅游资源,形成并完善当地旅游业发展总体思路,同时也为省局在组织编制《湖南省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过程中作好资料和技术准备。全省14个市(州)旅游业“十一五”发展规划要在年内完成,并于今年年底前上报省局。各地在编制旅游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时,要把握规划编制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突出规划编制工作的重点;要结合“十五”旅游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在总结“十五”期间旅游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分析发展趋势,剖析制约因素,归纳发展模式,推广发展典型,要把旅游对民航、铁路、公路、口岸等行业的发展需求协调纳入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协调区域旅游发展;要围绕建设旅游强省目标,研究各地方、各要素的发展指标,提出“十一五”期间和到2020年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旅游产品开发、旅游市场开发、旅游产业要素配置、旅游经济空间布局的基本思路,来指导旅游产业发展实践。

二、抓好旅游产品开发建设工作。

围绕国家“红色旅游”发展纲要,突出工作重点,努力建设红色旅游精品体系,进一步加快我省“红色旅游”产品开发建设。确定重点建设的精品景区和围绕全省旅游精品线路格局,开发全省红色旅游线路,即:开发建设30个内涵丰富、品牌突出、特色鲜明、具有一定规模和管理服务水准的“红色旅游景区(点)”,使80%以上达到国家旅游景区3A级以上标准,其中40%要到达4A级标准;重点打造5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使其成为产品项目成熟、红色旅游与其他旅游项目密切结合、交通连接顺畅、选择性和适应性强,受广大旅游者普遍欢迎的热点旅游线。通过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和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红色旅游交通配套体系、资源保护体系、宣传推广体系和产业运作体系。通过重点建设和全面推动,形成红色旅游发展大格局,促进区域旅游经济的发展。

按照工作总体安排,今年要认真做好等级旅游区(点)的年度复核工作,积极引导旅游区(点)做好等级区(点) 创建评定工作。近期省局将公布一批3A级以下的等级旅游区(点)名单,长沙市的省博物馆、青竹湖高尔夫球俱乐部、雷锋纪念馆、张家界市的茅岩河九天洞旅游区、岳阳市的任弼时纪念馆、君山公园、湘潭市的滴水洞旅游区、彭德怀纪念馆、水府旅游区、郴州市的汝城温泉度假区、天堂温泉旅游区、益阳市的奥林匹克公园要认真做好上半年国家旅游局4A级旅游区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着力解决在初评中发现的问题。个别地方要加大工作力度,弥补目前尚无等级旅游区(点)的空白。积极指导部分基础较好的4A级旅游区(点)开展创建5A级旅游区(点)工作。

积极推进我省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推动全省工农业旅游。目前全省各地围绕创建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涌现出了一批发展势头较好的工农业旅游点。下一步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创建“湖南省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对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创建工作的指导,不断扩大旅游产业规模,要尽快把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纳入到全省和区域旅游线路中来,不断丰富和完善旅游产品,同时力争更多的工农业旅游示范点进入国家级的行列。

三、加强项目管理,做好建立旅游项目库工作。

各市(州)旅游局要结合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当地旅游产品开发建设实际,尽快建立和完善旅游项目库。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第一是旅游招商项目。各地要依据国家产业政策,按照有利于旅游产业和产品的结构调整、有利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原则,发挥优势,拓展领域,尽快开发一批生态旅游、人文旅游、休闲旅游和旅游配套项目,特别是具有广阔市场前景、投资回报效益好、前期工作扎实的项目。要适应投资方式的变化,进一步解放思想,开发一批产权和股权转让、经营权转让等引资方式的项目。要按照国际惯例,搞好项目前期论证和包装,编制商业计划书,提高项目质量。当前要重点做好掌握旅游招商项目在“深洽会”、“珠洽会”、“西洽会”和“湘洽会”签约后的资金到位及建设进度情况,在此基础上对旅游招商项目进行清理调整、补充完善,并对新开发的项目进行筛选和审定。

第二是申请资金项目。各市(州)旅游局要统筹本辖区内的上报申请资金项目,要提高工作效率,规范申报项目管理,在申报程序、上报时间和上报材料等方面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所有申报项目必须由市(州)旅游局统一汇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逾期视为放弃,省局原则上不受理项目单位上报项目。凡申请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必须严格按《湖南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执行,项目内容主要包括旅游规划编制、项目前期补助、项目贴息贷款和市场促销四个方面,每年8月底以前上报下年度项目;申请三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的,要做好项目前期立项等基础工作,要把建设项目与红色旅游产品开发、等级旅游区(点)和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有机的结合起来,每年12月底以前上报下年度项目,上报项目资料必须齐全,包括项目申请文件、项目申请报告书、项目投资主体等。

四、发挥统计职能作用,提高旅游统计工作水平。

旅游统计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市(州)旅游局统计工作要始终抓住统计报表、抽样调查和黄金周假日信息预报等关键环节,注重对旅游企业统计工作的指导,努力提高报表报送和抽样调查数据质量。随着旅游统计工作范围的不断扩大,今年旅游统计工作主要围绕国内旅游抽样调查、旅游住宿设施调查、入境旅游抽样调查和黄金周假日信息预报工作展开,这就要求旅游统计工作的方法要不断改进,信息要不断增加,手段要不断完善,管理要不断加强。各级旅游局和旅游企业要进一步重视旅游统计工作,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提高统计人员素质,规范统计工作管理,要严格遵守国家旅游局《旅游统计管理办法》的要求,确保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在汇报材料、新闻媒体公布的旅游统计数据,要进行严格的审核,保证统计数据的严肃性,要杜绝数出多门、多门出数的现象发生,对目前有个别市(州)旅游局统计数据不准确,统计工作不规范等情况,今年要认真进行整改.省局今后将旅游统计工作与相关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在项目资金安排时,把旅游统计工作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各地在认真做好旅游统计基础工作的同时,要充分发挥旅游统计工作的职能作用,加大统计数据信息的分析力度,提高统计分析和假日信息预报的质量,使旅游统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决策,服务于发展”。

五、规范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管理。

为了支持旅行社企业克服因“非典”造成的暂时困难,省局根据国家旅游局和财政部的文件精神,对旅行社企业暂时退还了部分质量保证金,这一举措为旅行社企业减轻“非典”造成的严重影响,扶持旅行社企业度过难关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现全省乃至全国旅游市场己全面恢复,根据国家旅游局文件精神,接受暂退保证金及暂缓交纳保证金的旅行社企业应于去年年底前,将质量保证金如数缴还至原资金帐户。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是由旅行社缴纳,是旅行社设立的必要条件,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属于旅行社所有,用于保障旅游者权益的专用款项。各市(州)旅游局务必要加强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管理和对此次回收保证金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抓紧落实,同时要结合这次专项工作对辖区内质量保证金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质量保证金未保持足额的,必须补齐,及时纠正出现的违规行为。省局将在今年上半年对质量保证金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下发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管理自查表,请各市(州)旅游局在4月30日以前上报自查情况,5月份省局组织全面检查。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对过时不补齐或不按规定交还的,按规定予以处理。

六、进一步完善旅游信息化建设体系。

按照全省旅游信息化建设工作方案,实施旅游行政办公网、旅游行业管理业务网、公众信息网和旅游综合数据库〔“三网一库”〕工程,努力协调各方力量,充分发挥网络宣传及时性强,覆盖面广的特点,全面推进旅游业信息化建设和运营工作。主要包括:健全组织体系,加大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建设旅游行业权威的信息平台,进一步推进旅游电子政务系统和旅游电子商务系统,加快旅游目的地营销系统的建设,以互联网为基础平台,结合数据库技术、多媒体技术和网络营销技术,把基于互联网的高效旅游和宣传营销本地的旅游和咨询服务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发挥信息传播的及时性、广泛性和互动性,计划建立以重点优秀旅游城市和黄金周预报城市为主体旅游目的地营销系统,推动电子商务建设。省局在去年下发了《关于建立“湖南旅游统一电子平台”的通知》,请各市(州)旅游局给予大力支持,局信息中心将按照方案,为各市(州)旅游局旅游网建设提供域名、服务代理和网页制作,充分发挥省局信息中心在各市(州)旅游局设立通讯员的作用,准确及时地发布各市(州)旅游局提供的有关旅游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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