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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赴广东省旅游促销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04-10-11 00:00  

各有关市旅游局:

为进一步拓宽国内旅游市场,积极宣传促销我省的冬季旅游及自驾车产品,实践泛珠江三角洲区域合作和发展的策略,促进广东客源市场的大幅增长,我局决定于10月25日-29日组织京珠高速沿线及主要旅游目的地旅游局及旅游企业赴广东巡回促销。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推介自驾游产品及冬季旅游;

二、时间及日程安排:

10月25日(一)大巴赴广州,入住酒店

10月26日(二)上午10:00-11:30 广州推介会

下午赴东莞,宿东莞

10月27日(三)上午10:00-11:30 东莞推介会

下午考察,赴深圳,宿深圳

10月28日(四)上午10:0-11:30深圳推介会

下午考察活动,宿深圳

10月29日(五)返程

三、人员组成:

此次促销团由省旅游局刘之明副局长任团长,长沙、湘潭、株洲、衡阳、郴州、永州、岳阳、常德、张家界市每市需派2-3人参加,人员由市旅游局及旅游企业的销售人员组成。

四、 费用要求:

为了活动的顺利开展,促销团成员在整个活动中需乘坐省局提供的大巴统一行动,食宿费1500元/人,促销及交通费用由省局承担。

五、准备事宜:

1、以市为单位准备抽奖用礼品3份,以具当地特点的工艺品或土特产等实物为最佳,价值不得低于200元/份。

2、携带一定数量(约500份)的宣传资料,以备三场活动使用。

3、每市选派出一名代表在说明会上进行推介发言,时间为2分钟,需用普通话,语言流利,形式生动,具一定的现场感染力。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好此次重点市场的促销,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于10月20日前将参加活动回执传真省局市场处。

联系人:卜越辉、黄可 电话及传真:0731-4762231

特此通知。

附:报名回执

湖南省旅游局

200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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