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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82号建议的答复

发表时间: 2019-07-22 16:34  

潘梅芳代表:

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我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的问题

加强乡村旅游目标市场的分析和定位,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开拓旅游市场、促进产业发展。建立部门联合、上下联动的乡村旅游宣传促销机制和激励机制。广泛运用中央媒体、省级媒体、本地媒体及互联网新兴媒体等,将乡村旅游融入“锦绣潇湘”品牌宣传,拍摄湖南乡村旅游整体宣传片,并纳入全省旅游形象营销体系。省文旅厅每年举办四季乡村文化旅游节,分别选址在各个县举行,打造推广我省乡村旅游的宣传平台。组织媒体采风推广乡村旅游,举办相关节庆活动重点介绍乡村旅游,组织境外旅行商来湘考察乡村旅游点。2019年省文旅厅与湖南卫视平台合作,打造一档湖南乡村旅游助推乡村振兴的电视节目--《乡村合伙人》,为湖南乃至全国发展乡村旅游助推乡村振兴提供示范引领。

二、关于加大品牌创建力度的问题

《湖南省乡村旅游发展指引》明确提出:围绕全省“锦绣潇湘”旅游品牌形象,着重围绕现有13条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和“天下洞庭”、“精彩湘江”打造乡村旅游品牌。提出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旅游产品质量、健全市场监管环境、强化精品线路沿线531个村庄及全省1641个国家旅游扶贫重点村的生态环境和乡村风貌保护等方面的具体举措,大力推进乡村旅游模范村、美丽休闲乡村、乡村旅游模范户等建设,引导本地区乡村旅游特色化、差异化、规范化发展。

《湖南省建设全域旅游基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提出:推动旅游与农业、林业、水利融合发展,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富民工程和乡村旅游创客行动计划,推进以休闲旅游为主题的田园综合体建设,培育建成100个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村、20个森林康养旅游示范项目、20个水利旅游示范项目和30个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

三、关于加大培训管理力度的问题

1.提升了导游从业人员的讲解水平和服务能力。根据职业特点和市场需求,完善导游人员资格和等级考核考试制度。编辑了导游资格考试丛书,为广大导游从业人员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实操遵循,组织专家、学者科学编制了景区(点)讲解词,丰富了讲解的内容和形式。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开展乡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建设试点,注重加强对乡村旅游区点的历史、人文、地理等应知应会的知识储备,探索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

2.完善校级交流和校企合作的办学和培训机制。实施导游和领队专业素养研培,充分利用院校、研究机构等师资和设施优势,推动建设一批导游研培基地。支持专业研培机构参与导游培训和再教育工作,计划用5年时间,对持证导游轮训实施全覆盖,组织开展高层次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训工作。

3.继续举办导游技能大赛。年举办一次,挖掘扎根基层服务乡村的典型人物,用先进典型事迹带动提升行业专业技能、职业素养、执业贡献再上台阶。

四、关于加大产品开发力度的问题

制定完善湖南乡村旅游产品、服务标准和规范要求,引导乡村旅游差异化、特色化、规范化发展。推动“乡村旅游 ”,支持乡村旅游与休闲、观光、研学、康养、体育、中医药等多种业态融合发展,着力打造以生态观光、文化旅游、城郊游憩、休闲农业、红色旅游等为重点的乡村旅游产品。引导乡村旅游景区景点之间关联互动、优势互补,培育支持湖南乡村旅游重点精品线路建设。

2015年以来,原省旅发委先后把环洞庭湖的安化县黄沙坪镇、临湘市浮标小镇、南县南洲镇、湘阴县洋沙湖镇、临湘市羊楼司镇等62个镇,纳入“湖湘风情文化旅游小镇”创建单位名单重点培育。

2019年省文旅厅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实施“旅游扶贫送客入村”计划,设计包装旅游线路52条,推动乡村旅游精品线路产品上架销售,助推乡村旅游发展。

下一步,省文旅厅还将重点加强对星级乡村旅游区(点)的跟踪、服务、指导,促进乡村旅游快速发展。将重点在乡村旅游人才培养、乡村旅游重点项目建设、乡村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

感谢对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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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82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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