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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13号建议的答复

发表时间: 2019-07-22 16:54  

许玲莉6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继续支持张家界市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是指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集中且存续状态良好、地域和民族文化特色鲜明浓郁、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形式和内涵保持完整的特定区域实行区域整体性保护并经省文化和旅游厅批准设立的特定区域。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增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环境正发生急剧变化。设立和建设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加强文化生态保护,对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区域整体性保护和传承发展,维护文化生态系统的平衡和完整;对于提高文化自觉,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增进民族团结,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张家界市依托土家族白族文化的深厚积淀和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积极探索文化生态保护路径2014年在全省率先设立芭茅溪、人潮溪芙蓉桥3个基层文化生态保护区;将非遗保护经费列入市本级预算、成立市级非遗保护中心;大力推进非遗进校园、进市场、进演出工作,取得了较大影响,张家界市桑植民歌、土家族撒叶儿嗬等项目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不断提高,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初见成效。

一、关于在省级层面继续予以重点支持的问题

2014年3月,张家界市被列为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区2016年,张家界溪布老街被列入第一批“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基地”。2009年以来,中央已连续10年对张家界市下辖4个区县安排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生态环保、民生改善和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等;国、省两级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超800万元。今年,省委副书记、省长许达哲赴文化和旅游部汇报对接工作时,重点提出“将张家界市并入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议,请求文化和旅游部予以支持;已经在2019年度省级文化综合发展专项资金中对张家界市给予了重点倾斜,支持张家界市土家族白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下一步,我厅与省发改委将一如既往支持张家界,鼓励其通过振兴传统工艺、推进非遗扶贫、开展数字化记录保护、生产性保护等多种手段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积极与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衔接,争取中央资金对张家界市的支持;如张家界在今后成功创建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我厅将指导张家界市科学编制生态区总体规划,积极争取资金、政策扶持,落实各项保护措施

二、关于省级层面继续加强业务指导等问题

我厅及省发改委将强化服务、密切关注,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张家界市文旅广体局、市发改委的工作衔接,在职责范围内对张家界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予以支持;在生态区建设如何贯彻中央精神、把握政策导向等方面提供智力支持和业务指导;与有关省直部门、地方政府一道继续做好张家界市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

感谢你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

2019429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1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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