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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47号建议的答复

发表时间: 2019-07-22 16:55  

刘炫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博物馆建设纳入文旅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非国有博物馆场馆建设和发展补充纳入湖南文化事业“十三五”规划的问题

您所提及的民办博物馆,国务院出台的《博物馆条例》归类为“非国有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属民办非企业公共服务类社会组织,这一类公共文化单位的建设和发展在《湖南省“十三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中的“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动力”里规定:“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机制,将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化发展,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支持包括文化企业在内的社会各类文化机构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培育和规范文化类社会组织,加强对文化行业类协会、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引导、扶持和管理,促进规范有序发展。”

二、关于明确非国有博物馆性质,为持续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的问题

非国有博物馆的性质在《博物馆条例》(以下称《条例》)第二条中已有明确界定,《条例》明确提出公平对待非国有博物馆“博物馆包括国有博物馆和非国有博物馆。利用或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设立的博物馆为非国有博物馆国家在博物馆的设立条件、提供社会服务、规范管理、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财税扶持政策等方面,公平对待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我厅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我省非国有博物馆创办、建设、运营、发展中所需的各项规费开展调研,适时出台适合湖南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全省性文件。通过加快推进全省性政策措施的出台,营造支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良好环境。省文物局年内将在湖南省博物馆学会组建非国有博物馆专业委员会,让非国有博物馆在设立备案、人才培养、文物征集保护、展览策划、对外宣传、运营管理等方面及时得到专业指导与政策咨询。

三、关于广泛推动和吸引民营企业进入文化产业打造文化品牌的问题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意见(湘政发200526号),我厅一直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积极营造有利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的良好环境鼓励、支持非国有博物馆依托藏品、展览等研发推出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年内省文物局拟召开一次全省文博行业文创工作座谈会,邀请包括民营企业、非国有博物馆在内的文创企业商讨相关工作,研究构建全省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营销网络问题借以推动文博行业文创产品研发与营销

感谢您对湖南文化文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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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47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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