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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48号建议的答复

发表时间: 2019-07-22 16:56  

彭海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缮桂阳大湾村夏寿田故居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收悉,结合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所提到的“夏寿田故居”,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称为“榜眼第”。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一直很重视榜眼第的保护利用工作

一、经我厅指导,桂阳县文物行政部门于2009年编制了《榜眼第(夏寿田故居)维修方案》,工程概算为123.8万元。我厅批复该方案并安排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10万元用于榜眼第的抢救性保护工程。经研究,桂阳县文物行政部门拟结合实际重新编制榜眼第修缮工程方案,我厅将给予指导支持。待上述方案按程序获批后,我厅将积极争取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用于该修缮工程。省财政厅在会同省文物局安排专项资金时将对榜眼第修缮工程予以重点关注。

二、榜眼第所在大湾村已于2013年纳入第二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指导大湾村及时编制该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积极申报传统村落保护项目的同时,于2014年安排传统村落保护专项资金300万元,用于修缮大湾村传统民居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项目建设。在下一步工作中,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进一步加大对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发展工作的指导力度,优先解决大湾村4类重点对象的农村住房安全问题。

三、在省自然资源厅指导下,桂阳县自然资源局对夏寿田故居进行了现场踏勘调查,对其占地情况、权属来源等已有基本了解。我厅将积极配合省自然资源厅,督促地方依法依规做好夏寿田故居的确权登记工作。

感谢您对榜眼第保护利用工作的关心支持。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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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4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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