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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88号建议的答复

发表时间: 2019-07-22 17:00  

谢馥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浯溪摩崖石刻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收悉我厅一直高度重视浯溪摩崖石刻(以下简称石刻)的保护展示工作,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相关工作

1.经我厅申请,中央2013年以来下达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970万元,用于石刻保护规划编制、文物本体保护和信息数字化系统建设

2.在我厅指导下,石刻管理机构组织编制了石刻保护规划,该规划于2017年获国家文物局批复。

3.经我厅指导,石刻管理机构组织编制了石刻抢救性工程方案,该方案于2013年获国家文物局批复。该石刻抢救性保护工程于2014年竣工,清除了石刻本体存在的较为严重的病害残损。

4.在我厅指导下,石刻管理机构组织编制了石刻信息数字化系统建设技术方案,该方案已由省文物局审批通过。

二、下阶段拟开展的工作

1.指导督促石刻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文物局批复文的意见将石刻保护规划修改补充完善深化到位,并及时报国家文物局备案、报省政府批复公布。

2.在我厅指导下,石刻管理机构正在组织编制石刻整体保护工程项目计划书。石刻管理机构计划通过实施石刻整体保护工程,勘察清楚所有石刻的保存现状,做好病害分析,针对风化、潮湿、温差等常见病害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防护措施,并做好相应监测工作。

3.指导和督促石刻管理机构,依据已批复的石刻信息数字化系统建设技术方案,尽快启动实施石刻信息数字化系统建设工作。

4.待石刻保护规划依程序由省政府批准公布后,我厅将依据规划规定要求,指导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做好石刻的展示工作,加大石刻文化的宣传和展示力度,充分展示其丰富的文化内涵。

感谢您对浯溪摩崖石刻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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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8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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