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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14号建议的答复

发表时间: 2019-07-22 17:03  

张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洪江市文物保护工作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结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的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我厅积极申请,中央于2013年以来下达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115万元50万元分别用于芙蓉楼的保护规划编制本体修缮,以及高庙遗址的保护规划编制

二、在我厅的指导下,芙蓉楼的保护规划已编制完成,并上报国家文物局待批。芙蓉楼修缮工程和白蚁综合治理工程的项目计划已由国家文物局批复,我厅正在指导督促洪江市文物行政部门组织编制上述两个工程的设计方案。待上述两个方案依程序上报获批复后,我厅将联合省财政厅积极向中央申请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用于芙蓉楼的保护修缮和白蚁综合治理。

三、在我厅的督促下,根据国家文物局批复的意见修改补充完善深化后的高庙遗址保护规划已按程序报省政府待批。在我厅指导下,洪江市文物行政部门正在组织编制高庙遗址保护修缮项目计划书。《洪江高庙》考古发掘报告已编制完成,并与科学出版社签订了出版合同,省文物局已请示国家文物局解决该报告出版经费136万元。

四、经我厅和省发改委积极申报,高庙遗址项目已列入“十三五”时期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专项储备项目库。目前,洪江市文物行政部门正在组织编制相应技术方案。

五、在省发改委等部门支持下,国家4A级景区黔阳古城纳入了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建设总体设计方案。该方案明确符合条件的旅游开发项目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项目可安排湘西地区开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下一省发改委将会同积极向国家部委汇报,进一步争取支持,并加大对湖南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上节点景区和景点集群宣传推广力度,开展旅行社送客入村奖励建议当地发改和文化旅游部门认真做好相应的前期工作。

感谢您对文物保护利用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

                                 2019513日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14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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