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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65号建议的答复

发表时间: 2019-07-22 17:27  

邹艳君代表:

提出的《关于举办湖南合唱节,并将合唱节落户株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株洲是炎黄文化的重要发源地,素有音乐之城”“歌剧绿洲的美誉,先后摘得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森林城市、全国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交通管理模范城市等国字号名片。2018年株洲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获得中部第一、全国第二的好成绩。

株洲先后承办了首届湖南艺术节、央视《同一首歌》、湖南省十运会、第三届湖南艺术节、首届湖南合唱节、唱响中国、2016年国际男篮四国挑战赛、2016年第十八届炎黄杯世界华人名人围棋邀请赛、第十九届中国老年合唱节、第六届湖南艺术节、第九届全球华人羽毛球团体锦标赛、2019中国·株洲首届国际女子羽毛球团体锦标赛等几十个国际国内高水平文体活动和赛事,有着丰富的承办大型活动的经验,鉴于以往承办经验,株洲市具备承办湖南省合唱节的能力并申请承办。合唱节的举办对提升株洲城市文化魅力和竞争力、推动文旅事业融合发展、促进文化消费等有着重要意义。

(一)省文化和旅游厅意向与株洲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湖南合唱节,株洲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具体承办,每三年一次,并将合唱节落户株洲。按照程序需报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审定,若党组同意,株洲市人民政府按程序将湖南省合唱节报省政府立项审批。

(二)举办湖南省合唱节预计需要经费300万元。省财政厅答复:一是按照《湖南省节庆论坛展会运动会管理办法》(湘办发〔2014〕16号)及相关实施细则规定,建议株洲市政府按程序将湖南省合唱节报省政府立项审批。二是按照省政府决策部署和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省财政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对合唱节项目给予重点关注。

感谢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4月29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65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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