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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372号建议的答复

发表时间: 2019-07-22 17:41  

董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醴陵市承办2019年湖南省旅游商品博览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及《湖南省节庆论坛展会运动会管理办法(试行)》(湘办发〔2014〕16号),我厅主办的旅游方面展会并没有“旅游商品博览会”,涵盖旅游商品类的展会名称是“中国湖南旅游产业博览会”。自2009年以来,中国湖南旅游产业博览会已成功举办九届,展会规模不断壮大,特别是2018年第九届旅博会共吸引336家省内外旅游机构、旅游企业参展,并首次有韩国等国外旅游官方机构在展会搭建大规模展台,现场观展的观众逾5万人次,现场成交额超3000万元,全省文旅行业促成了总金额约200亿元的旅游投资和贸易合作项目。目前,中国湖南旅游产业博览会并未实施地方申报制,但我厅支持全省各地积极申请承办旅博会,建议醴陵市有关方面向我厅及时提供申办的相关条件、筹办举措、安全保障等方面信息,我厅将视情况研究确定。

感谢您对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4月25日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372号建议的答复

108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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