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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45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表时间: 2020-04-30 10:12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骆辉东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古村落(下称传统村落)保护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一、以建章立制为手段,守住文物安全底线。做好传统村落中的文物保护工作是我厅在古村落保护中的主要职责。今年初,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做好传统村落中文物保护工作,湖南省文物局编制了《湖南省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指南(试行)》,明确了各级文物管理部门和所有权人、实际使用人或者代管人在古村落文物保护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坚决依法守住文物安全底线。

二、以文物本体修缮为重点,将保护工作落到实处。2014年5月,国家文物局推出了“国保省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工作”的举措,我省28个传统村落入选。我厅抓住契机,制定了《湖南省28个国保省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努力,为全省传统村落中的文物保护单位累计争取到文物保护专项资金4.6亿余元,传统村落中的一大批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消防设施得到了质的提升。我厅将继续努力,持之以恒地推进这些工作。

三、发掘传统村落文化价值,通过文旅融合水平的提升化解保护与发展之间的矛盾。传统村落中文物保护的突出问题,是村民建房需求与文物保护之间的矛盾,我厅将发挥文化旅游方面的优势,加强文物、非遗等的价值发掘与传播水平,加强旅游设施的提质改造,拓展旅游产品的开发与推介,让村民从保护文物中获得回报,让文物在村落发展中得到更好的保护,逐步营造出传统村落群众自觉保护文物的良好氛围。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4月7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联系电话:0731-84196157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45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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