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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08号建议的答复

发表时间: 2020-05-30 14:47  

傅冠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长沙市龙头带头效应推动全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发挥好各类文化活动、文艺协会在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长沙多次举办各类主题文化艺术活动,如杜鹃花艺术月、钢琴公开赛、国际音乐艺术季、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第六届会商会文艺晚会等。2019年,湖南省、长沙市共建长沙交响乐团,成为全国文艺院团深化改革的一大创举和成功案例,开展了中外著名城市交响乐团长沙峰会、央视春节快闪、首届“长沙之夜”露天音乐节等活动70余场,成功举办冬之韵——第四届国际音乐艺术季、谭盾《慈悲颂》音乐会、2019艺术长沙双年展、第十二届中国书法展、我和我的祖国——省会大学生文艺汇演等系列活动,全年完成惠民演出1300余场,对拉动文化消费、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关于加强各类文化活动在活动审批等方面的指导

2019年12月7日,文化旅游部下发《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演出市场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演出管理活动将加强内容审核,突出监管重点,并加强审批指导。文化和旅游部将建立内容审核专家咨询制度,为营业性演出内容审核工作提供专家咨询服务。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重点营业性演出内容把握不准的,可提出初审意见,报文化和旅游部予以指导。”我厅按照文化旅游部相关文件要求,对主办相关活动的单位所提交的审批资料,实行严格申报审批制度,并及时给予指导,相关活动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举行,确保了活动内容、活动形式健康向上。

三、关于扩大“艺术长沙”品牌形象,推动与韩国、美国、德国和中国台湾等重点客源地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文化和旅游交流

在品牌推广方面。近年来,为加快实现文旅融合发展,我厅与中青旅集团联合编制《“锦绣潇湘”湖南省文化旅游品牌创建工程五年规划》《“锦绣潇湘”品牌整合营销工作三年实施方案(2009-2021)》《2019湖南文化旅游十大营销工程》三个规划文本,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的《长沙市城市形象推广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按远中近三个层次、宏观--微观的结构打造了湖南文化旅游品牌创建工程,让品牌创建率先在文旅融合发展中破题。推出了以“锦绣潇湘”为核心品牌的8大区域品牌和14个市州地方旅游品牌,形成“锦绣潇湘”核心品牌整体形象优势。

“艺术长沙”这一品牌,自2007年由谭国斌先生创立,已成为近年来长沙市致力于推动本土文化与世界文化交流互鉴的重要平台,更是长沙建设国际文化名城的有益探索,在国内外艺术界享有盛名。2019年,长沙成功加入海上丝绸之路保护和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联盟城市,成为海丝城市联盟第一个内陆城市,极大地推动了“艺术长沙”品牌的深化与推广。加强文旅交流合作,赴韩国、日本、文莱、肯尼亚、埃塞尔比亚、香港等地开展交流活动。策划举办“点亮新文旅 夜色最长沙”文化旅游推介会、快乐长沙、阳光娱乐节等节会活动,协同举办“一带一路”青年创意与遗产论坛。

下一步,我厅将吸收您的建议,积极发挥长沙龙头带动效应,推动全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借助丰富的文化艺术平台,打造多样性、高品质的旅游产品。一是推动文旅产业发展进一步升级。推进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天心文化(广告)产业园、汉长沙国王陵遗址公园、长沙市戏剧艺术中心、贾谊故居二期等项目建设,推动雨花非遗馆提档升级,完成智慧文旅项目。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促进消费转型升级,创新提升消费能级。二是文旅市场治理进一步优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简政放权,创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强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出版、版权、印刷、电影市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完善信用体系,提升行业服务质量,促进文旅市场繁荣。三是文旅传播推广进一步拓展。根据锦绣潇湘品牌推广规划文本,服务全省开放大局,加强境内外文旅交流合作。合理分配宣传资源,既要用好传统宣传平台如央视、卫视,机场、地铁、纸媒等,又根据当前消费特点把文化和旅游资源与OTA(携程、同程等旅游电商平台)、知名网络搜索引擎等大流量平台接口有效对接,实施网红营销、抖音营销等,以形象品牌为载体,以产品为内容,多渠道、全方位宣传,以长沙为龙头,辐射带动湖南“锦绣潇湘”文化旅游品牌整体形象,推动湖南文化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4月30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推广传播和交流合作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0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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