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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82号建议的答复

发表时间: 2020-05-30 17:07  

陈明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县级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是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基层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和生活质量具有积极作用。近年来,我厅一直向省发改委、国家文旅部积极反

映县级两馆硬件设施建设滞后的现状和困难,建议实施县级两馆提质改造工程项目,但受各方面客观因素影响而未果。

二、2019年,我厅和省财政共安排南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村文化建设等奖补资金572.7万元。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南县图书馆和文化馆建设责任主体是地方政府,且我厅没有公共文化设施项目建设方面的专项资金。根据《关于预算内基建投资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精神(湘府办阅〔2015〕30号),市县项目建设补助以省发改委为主安排,南县图书馆、文化建设项目属于社会事业范畴,建议南县应积极逐级向当地发改部门委申请,争取将该项目纳入省预算内基建投资范围,我厅将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鉴于南县两馆建设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建议南县结合自身财力,重新对图书馆、文化馆建设规模、功能定位以及建设资金来源进行充分论证和评估,确保其建设规模既能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又与南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同时,为避免出现场馆闲置和建设后的运营困难,建议探索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图书馆、文化馆建设和管理运营,将公益性文化场馆服务纳入当地政府购买的指导性目录。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积极呼吁、争取省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在对基层图书馆、文化馆建设的支持,着力解决基层公共文化

设施硬件滞后、文化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

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5月7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财务处

联系电话:0731-85286022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82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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