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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495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表时间: 2021-07-07 15:36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495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省民宗委:

张敏代表提出的《关于增加少数民族乡基础设施投入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夯实乡村文化设施根基。我厅坚持将乡村文化振兴建设与完善乡村公共文化设施体系同步谋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将少数民族乡文化设施建设纳入《湖南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暂行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真抓实干有关激励措施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的考核标准和要求。

二是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我厅积极推动建立以标准化均等化为导向的乡村公共文化投入机制,加大对少数民族乡倾斜力度。从2016年开始,我厅连续5年按每个行政村2万元的标准,给全省51个贫困县(含少数民族乡)全部配置基本文化器材;积极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在少数民族乡设置分馆。目前,全省建立图书馆分馆1972个,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完成率为126%;建立文化馆分馆1771个,县级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完成率为117%。

三是加大服务供给,丰富乡村群众文化生活。紧贴群众文化需求,重点打造“欢乐潇湘”“雅韵三湘”,全省少数民族文艺调演等全省活动品牌,将“送文化”与“种文化”有机结合,让基层文化阵地热起来。持续实施乡村文化人才培养计划,实施“百师千课联站进村”、“戏曲进乡村”、“数字文化进乡村”文化惠民项目和“湖湘课堂”基层文化队伍培训惠民项目,加大对少数民族乡服务供给力度。加快数字文化服务覆盖。建设“湖南公共文旅云”省级平台,基本建成贯通市县、覆盖城乡的全省公共文旅数字服务网,优先少数民族乡公共数字文化进村入户。

按照财政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基层的文化设施建设主体是当地政府。下一步,我厅将继续统筹推进全省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在文化专项资金中对文化设施可以申报维修改造和设备购置内资金的少数民族乡给予重点关注和支持,积极推进各级政府加大对少数民族乡文化基础设施的扶持力度。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4月12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

联系电话:0731-85286064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495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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