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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62号建议的答复

发表时间: 2021-08-23 11:02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62号建议的答复

颜颂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烟花文旅融合的建议》收悉,由我厅会同省应急厅、省公安厅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烟花爆竹产业是湖南传统优势产业,也是浏阳、醴陵的优势产业,为湖南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一、关于按照规范统一的运营流程推进烟花进景(城)区的建议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规定,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在取得相关部门许可的前提下,我们支持浏阳等核心产区开展精品礼花弹和城市烟花研发,努力占领高端市场。加大产品创新、丰富产品文化创意。允许药量小、微烟低噪、不升空开炸、安全环保系数高的产品进城区,支持烟花融入夜间经济和文化旅游,增进文旅消费,巩固此传统特色产业优势地位,增强浏阳、醴陵等地烟花的品牌影响力和产品竞争力。作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省应急厅将在生产环节、经营和储存环节加强监管。在生产环节,依法从严查处“超许可范围”、违反工艺流程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在经营储存环节,督促市、县应急管理部门严格执行批发零售公司经营安全许可条件,依法打击取缔无证经营、非法下单等行为。加强烟花爆竹仓储流通环节安全监管,对违法出租仓储设施、超危险等级储存产品、改变仓库用途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省公安厅将依照法定职责,协调配合各部门,督促指导属地公安机关重点做好烟花爆竹运输许可、安全燃放宣传以及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

关于烟花进景区,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禁止文物保护单位、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燃放烟花爆竹。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2021年下发的《关于印发《湖南省2021年森林防灭火工作要点》的通知》中也明确要求,要严格野外火源管控,要重点整治林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等非生产性用火行为。我省现有的等级旅游景区中,自然生态类和历史文化类约占75%,均属于火灾隐患监管重点区域,烟花进景区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应以游客生命为重,因此我们不建议烟花进景区。

二、关于高位调度烟花进景(城)区的建议,简化手续办理的建议

根据有关法规,烟花爆竹的生产、运营、运输和燃放的监管部门分别为应急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议由相关部门牵头提出意见建议,我厅将在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感谢你们对湖南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5月6日

联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与全域旅游推进处

联系电话:叶小玲  0731-85286099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62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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