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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68号建议的答复

发表时间: 2021-09-20 16:14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68号建议的答复

蒋祖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把重点“红军村”打造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湖南红色样本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把重点“红军村”特别是湘赣边和长征途径的汝城县、道县、通道县、桑植县四个重点县列入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扶持对象,打造乡村振兴‘湖南红色样本’”的建议。

我们将重点综合考虑长征文物和文化资源保存状况、历史意义和建设基础等因素,规划将通道会议发生地通道县,中央红军长征突破第二道封锁线及“半条被子”故事发生地汝城县,陈树湘“断肠明志”及湘江战役决策地道县,红二、六军团长征出发地桑植县4个区域作为国家长征文化公园湖南段建设示范县,在全省率先建成示范区,积极协调省乡村振兴局将示范区内重点“红军村”列入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扶持对象,形成乡村振兴红色样本。

二、关于明确红军村振兴的路径和目标的建议。

十四五期间,全省将创建300个以上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00个省级特色精品乡村”。当前,省农业农村厅正在进行调研起草我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方案,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将结合“红军村”、全省乡村振兴重点村,重点向湘赣边合作示范区、“两山”铁路沿线、红军长征湖南段以及具有红色基因村落倾斜。省文旅厅也将在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国家A级旅游景区、星级乡村旅游区(点)、乡村旅游重点村创建等方面加强业务指导,促进红军村经济快速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保持原生态,还原“红军村”自然本色、历史本色的建议。

我们将按照原生态发展理念,加强红色旅游、乡村产业发展的业务指导, 紧密对接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湖南段)建设,以重点县长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三年行动为抓手,统筹并支持重点“红军村”中长征文物的保护与利用,让重点“红军村”有址可寻、有物可看、有史可讲、有事可说,促进红色文化与旅游的深度融合,激发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赋能乡村振兴。

四、关于加大“红军村”乡村振兴样板建设的投入保障机制建设的建议。

我们将充分借鉴我省在脱贫攻坚战役中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省直各相关部门联合、省市县上下联动的工作体制机制;将“红军村”纳入文化旅游、农业休闲、森林旅游等乡村振兴重点建设规划;加大“红军村”人才队伍建设力度,落实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支持项目,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和旅游工作者专项,为“红军村”选派、培养文化和旅游工作者。加强“红军村”导游和解说员队伍建设,培养更多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提升“红军村”文化旅游带头人、文化旅游经营户、乡村民宿业主、管理服务人员等基层文化旅游领域人才的经营理念和从业技能;加强“红军村”文化、旅游、产业等项目建设,支持将重点“红军村”率先建成湖南乡村振兴的示范村。

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5月20日

联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与全域旅游推进处

联系电话:张国兵  0731-85286093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6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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