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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021号建议的答复

发表时间: 2021-11-01 16:31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021号建议的答复

向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龙潭抗战文化保护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经我厅和省文物局积极组织申报,2019年2月,湘西雪峰山会战旧址(共15处38个点)由省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9年10月,溆浦县、辰溪县、洞口县的4处湘西雪峰山抗战旧址由国务院核定公布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二、为了配合地方政府加强对抗战文物的基础研究、整体保护和展示,省文物局于2017年批复了《抗日战争湘西会战溆浦县相关遗址旧址保护规划》(湘文物博[2017]37号,以下简称《保护规划》),怀化市人民政府将《保护规划》的落实列为了重点工作。当前,建议怀化市和溆浦县在《保护规划》的基础上,以“湘西雪峰山抗(会)战旧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利用管理为重点,统筹地域其它级别抗战文物,编制湘西雪峰山抗(会)战遗址旧址的各项具体保护方案和保护性建设详规,并分别按规定报批后实施。

三、建议溆浦县人民政府充分利用好第二批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抗日战争湘西会战阵亡将士陵园”和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湘西雪峰山抗战旧址”这两个“国字号”,整合发改、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的力量和资金,与文旅文物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您建议案中的各建设项目。

四、近年来,我厅联合省财政厅统筹安排了中央及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200多万元,用于湘西雪峰山会战旧址--日军侵华罪证731细菌部队(卫生防疫给水班)旧址、王勋华抗战旧址等相关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修缮。今后,我厅也将联合省财政厅继续重点关注和支持湘西雪峰山抗(会)战旧址的保护利用工作。一是积极向中央申请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用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湘西雪峰山抗战旧址”的保护展示利用等;二是对建议中所提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湘西雪峰山会战旧址”相关文物点的保护展示利用,指导和要求地方政府文物部门编制相应保护方案,按规定要求申报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和省文旅发展资金,我厅将联合省财政厅对符合资金安排条件的项目在安排资金时予以重点关注;三是督请怀化市和溆浦县将低级别的湘西雪峰山会战旧址纳入地方政府工作责任和地方财政预算安排范畴。

五、《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改扩建纪念设施管理的通知》(中办发[2014]2号)规定:“申报新建改扩建纪念设施,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 因此,根据该文件要求,如改扩建“抗日战争湘西会战阵亡将士陵园”,应由当地党委、政府按规定履行报审并获批后,再根据文物保护展示的相关规定启动实施。

六、根据国家和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原则上不得用于文物征集。对抗战文物的征集工作,建议地方政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据实予以考虑。

感谢您对抗日战争湘西会战文物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5月12日

联系单位:省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

联系人及电话:柴冰懿,0731-85793119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021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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