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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0324号建议的答复

发表时间: 2022-08-08 16:38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0324号建议的答复

谭洪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汝城县公共文化馆、公共图书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议很好,对于汝城县的公共文化发展有较大的意义。

基础设施的完善,主要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支持。建议提出“对建设汝城县公共文化馆、公共图书馆项目尽快予以立项,为项目建设予以资金支持”。按照省、市(州)、县(市、区)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县级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建设属于县人民政府事权,建设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国家发改委“十四五”时期中央预算内投资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也暂未将其纳入支持范围。建议汝城县统筹规划、科学论证,扎实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在严格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落实所需建设资金,按照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管理规定办理立项手续。省文化和旅游厅将配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加强向国家发改委的汇报衔接,如国家政策允许,争取早日纳入支持范围。

另,根据财政财权与事权匹配原则,日常人员、业务经费以当地财政为主,省财政以专项资金进行支持。鉴于汝城县的实际情况,公共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建成后,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持续关注中央、省级专项资金,在以后的中央、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中,对申报符合条件的相关项目争取给予支持。希望汝城县利用好“中央红军突破第二道封锁线主战场”的优势,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建设好“汝城文化客厅建设项目”。

感谢您对湖南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4月25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财务处  曾锴

联系电话:0731-85286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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