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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0369号建议的答复

发表时间: 2022-08-10 10:59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0369号建议的答复

赵为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湖南省抗日战争遗址保护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结合省委宣传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我省是抗日战争的重要战场,留存有大量抗日战争时期的遗址遗迹,仅国务院公布的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就有10处,全省各级抗战遗址遗迹类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点约300处。

一、近年来,我省为抗日战争相关遗址遗迹的保护利用、史实展示、纪念弘扬等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加强法规保障。配合省人大出台《湖南省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明确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红色资源纳入保护范围。

二是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标准化建设。我省现有南岳忠烈祠、厂窖惨案遇难同胞纪念馆、八路军驻湘通讯处旧址等抗日战争相关省级以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十余处。2020年以来,省委宣传部安排专门经费,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标准化建设,巩固提升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管用水平,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教育功能。

三是加强普查认定。通过统筹推进革命文物资源普查与研究、申报、认定等工作,进一步摸清全省革命文物资源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2021年我厅指导省文物局公布两批次湖南省革命文物名录,其中包括抗战文物遗址遗迹。

四是加强抗战类文物保护展示。近年来,我厅联合省财政厅统筹安排了中央及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塘田战时讲学院旧址”、“湘西雪峰山会战旧址--日军侵华罪证731细菌部队(卫生防疫给水班)旧址”、“王勋华抗战旧址”等相关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展示。为了配合地方政府加强对抗战文物的基础研究、整体保护和展示,省文物局于2017年批复了《抗日战争湘西会战溆浦县相关遗址旧址保护规划》。

五是加强宣传教育。讲述民国至抗战时期湘商艰难支撑国家半壁江山的家国故事的电视剧《一代洪商》在中央电视台热映,近年来省委宣传部还组织创排舞台剧《热血当歌》、出版地图《血火湖湘——湖南抗战胜利纪念地图》、图书《中国抗日战争全景录:湖南卷》《中国血:抗战十四年》等文艺和出版精品,在全国都产生了较大影响。

二、围绕加强抗日战争遗址遗迹的保护,下一步我厅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切实抓好《湖南省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意见》、省委宣传部等部门印发的《湖南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20——2022年)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结合我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实际,加大对全省抗战文物的保护和支持力度。近期,我厅将指导省文物局公布第三批湖南省革命文物名录。今后,我厅和省文物局将继续积极上项争资, 对抗战文物相关保护展示项目进行重点规划指导和投入,切实加大抗战文物保护利用力度。同时,我厅和省文物局将指导各市县进一步加强抗战文物的保护管理:1.做好各级抗战类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及文物本体清单核定等基础工作,并指导和要求各地以抗战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利用管理为重点,统筹辖区内其它级别抗战文物点,编制抗战遗址遗迹的各项具体保护方案,并按规定报批后实施。2.进一步加强抗日战争相关史料挖掘,指导相关革命场馆加强对可移动抗战文物和文献、档案史料、口述资料等的调查征集。3.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新路径,鼓励、引导、规范社会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参与抗战文物的普查调研、保护利用等。

二是积极配合省委宣传部打造更多更高质量抗日战争相关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大力弘扬包括伟大抗战精神在内的伟大革命精神,统筹开展理论宣传、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文艺宣传、网络宣传,传承抗战精神,弘扬红色文化。

三是配合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等有关单位做好烈士纪念等相关工作。

三、关于《湖南省抗日战争遗址保护办法》立法事宜

目前,《湖南省抗日战争遗址保护办法》立法工作暂未列入省人大立法计划,我厅将就该事项积极向省人大、省委宣传部等上级部门请示、汇报。该项立法工作启动实施之前,我厅和省文物局将根据现行文物法律法规和《湖南省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的具体规定,指导、督促全省各地依法做好红色资源中的抗战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四、关于“抗战纪念园、纪念馆等纪念设施建设”事宜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改扩建纪念设施管理的通知》(中办发[2014]2号)规定:“申报新建改扩建纪念设施,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 因此,根据该文件要求,如建设抗战纪念园、纪念馆等纪念设施,应由当地党委、政府按规定履行报审程序并获批准后,方可根据相关规定启动实施。

感谢您对我省抗战文物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5月8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省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  柴冰懿

联系电话:0731-8579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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