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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0884号建议的答复

发表时间: 2022-08-17 10:19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0884号建议的答复

符鸿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浦市镇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浦市镇历史悠久,人文荟萃,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是一座文源深、文脉广、文气足的历史文化名镇,建设浦市镇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有利于更好发挥浦市镇的文化优势、凸显文化特色,进一步提升浦市镇的历史文化风貌,促进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根据《湖南省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5号)有关规定,若要将浦市镇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的建设纳入省重点文化设施项目,应符合有关条件和程序。条件上,项目投资规模应达到省人民政府确定的标准,已确定项目建设单位、建设规模和建设地点,已落实建设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或者核准(备案)。程序上,须经市州筛选申报、省人民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主管部门核实、省人民政府批准等环节。

我厅作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下一步,一是将积极向省发改委、湘西州人民政府建议,加大对浦市镇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建设项目的关注支持力度,尽早启动有关程序;二是在国家非遗保护资金、省文化综合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中,对浦市镇有关项目予以重点关注,支持其开展保护传承、传播推广活动;三是待浦市镇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立项建成后,争取在省级有关专项资金中支持其开展陈列布展工作。

感谢你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5月5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徐庶

联系电话:0731-85286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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