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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0098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表时间: 2023-05-09 09:48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0098号建议

的会办意见

省林业局:

刘军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湖南省南岳衡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南岳衡山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首批国家5A级旅游景区。《湖南省南岳衡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5年12月1日施行以来,对依法加强南岳衡山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建设、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旅游资源的利用提供了法律依据,促进了5A级旅游景区的健康发展。但在《条例》具体实施过程中,原来立法所依据的一些情况发生了变化,为适应新的形势,推动南岳衡山风景名胜区的保护管理与旅游发展相得益彰,擦亮历史文化名片,我厅支持依法、依程序对《条例》进行修订,使《条例》更有效保护南岳衡山风景名胜区,更有力促进南岳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4月3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省文旅厅资源开发处 夏阳春

联系电话:0731-85286093,手机号码:13786124219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0098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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