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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0866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表时间: 2024-06-10 10:32  

湘文旅建〔2024〕31号

省财政厅:

关心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农场改制区财政管理体制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一是代表提到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央省级补助”全称为“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以及省级配套资金”,该资金的业务主管单位为省财政厅,省文旅厅作为申报单位申请该资金支持。下一步我厅将配合相关单位做好“规范农场改制区财政管理体制”的工作,并配合省财政厅做好相关资金因素法分配工作。

二是通过梳理发现,2022年益阳市大通湖湿地管理局的大通湖生态旅游区新业态项目申报了省文化和旅游项目资金的新业态项目方向,经初审、评审会评分后,评分结果排名靠后,所以未能获得该专项资金支持。下一步请大通湖湿地管理局关注我厅《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通知,做好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三是鉴于大通湖湿地管理局的实际情况,我厅将对其予以重点关注和支持。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4月9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财务处 曾锴

联系电话:0731-85286022,手机号码:15886330867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0866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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