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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0174号建议的答复

发表时间: 2024-07-30 16:53  

周跃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传统戏曲传承和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转变国有文艺院团管理体制

2011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支持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和文化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湘办发〔2011〕30号),明确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符合企业名称规范的,允许使用原名称。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做好机构和编制的核销工作,并及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2012年,省编办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湖南省文化厅深化直属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办〔2012〕1号)精神,撤销湖南省话剧团、湖南省杂技团、湖南省歌舞剧院等3家事业单位建制;将湖南省艺术研究所更名为湖南省艺术研究院,湖南省花鼓戏剧院更名为湖南省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湖南省京剧团更名为湖南省京剧保护传承中心,湖南省木偶皮影艺术剧院更名为湖南省木偶皮影保护传承中心,并重新核定编制和领导职数。同年,各市州编办对部分国有文艺院团转企和划转改革,撤销和重新核定相应编制。

2021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意见》,要求分类推进改革,已明确保留事业单位性质的国有文艺院团,要突出和强化公益属性,完善财政、人事、收入分配等各项政策,进一步增强活力;已组建的演艺企业集团,要充分发挥聚合优势,努力成为骨干文化企业;未列入保留事业单位性质范围的国有文艺院团,要着力提高市场适应能力和发展活力,创造条件转企改制。

下一步,省编办将认真落实中央要求,加强调查研究和政策指导,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支持事业单位性质的国有文艺院团强化公益属性、增强发展活力,为我省戏曲艺术繁荣发展做好机构编制服务保障。

二、加大国家级非遗项目申报力度

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申报一般五年一次,由文化和旅游部统一组织。我们积极支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工作,在上一批国家级非遗项目组织申报工作中,我省19个项目入选,名列全国第三。目前我省共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37项,其中传统戏剧、曲艺类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38项,保护单位在县一级就占19项。在一下批国家级非遗项目申报过程中,我们将对县级院团地方剧种给予重点支持,并积极培育、指导,在推荐申报国家级项目中给予重点关注。

三、加强戏曲人才培养工作

2023年我厅出台了《实施“戏曲湘军”中青年领军人才培养三年计划(2023年-2025年)》文件,对湖南省戏曲人才培养进行了规划,分层多形式促进戏曲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数量会向县级国有文艺院团倾斜。一是做好戏曲人才基础类培养。我厅积极与省教育厅沟通协调,充分利用高校优势,合理布局高校戏曲专业,重点把地方戏曲、特别濒危的地方剧种人才培养争取纳入统一招生计划。二是做好戏曲人才成长类培养。创建湖南戏曲培训基地,利用湖南省湘剧院、湖南省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等省级重点戏曲院团优势,通过搭建戏曲教学实践基地平台,优化名师传艺模式,复排经典剧目,结对帮扶等内容进行戏曲人才培养。三是做好戏曲人才优秀类培养。采取名校联培联训模式,按照戏曲人才培养规划,我厅每年将选拔一批优秀中青年戏曲人才参加中戏、国戏、上戏等名校联培。2024年计划选拔30名左右的优秀青年编剧、导演、表演等参加国戏培训。四是做好戏曲人才领军类培养。根据文化和旅游部戏曲人才培养计划,每年我们将推荐5-6人参加全国戏曲领军人才培训选拔。

四、改善国有文艺院团排演场地条件

2012年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有关文件中提出了“一团一场”建设要求,近几年,虽然各级党委、政府有计划给所属国有文艺院团建设了一批专业剧场,但仍有部分院团还没有落实到位。各国有文艺院团可以向所在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主动争取当地发改、财政等部门的支持。省级财政部门明确表示将加大向上争资力度,跟踪中央政策,衔接汇报,争取中央在文体场馆免开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5月16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  林华军 

联系电话:0731-85286014,手机号码:13873137058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0174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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