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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0118号建议的答复

发表时间: 2025-09-22 17:41  

彭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专项保护资金严重不足”事宜。

在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的支持下,一是大幅提升总体资金规模。加大向上争资力度,2013年以来争取国家文物保护资金超40亿元,位居全国第一方阵;2024年国省文保资金规模近5亿元,较上年增长20%。同时,2024年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7.64亿元,支持11个文化保护传承利用项目建设;

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31.14亿元,支持47个文旅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项目建设。二是加大省级文物保护资金保障力度。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规模由2013年的0.4亿元,增长至2024年的2.1亿元(较2023年增加1亿元),安排资金总额超10亿元,年均增长16%,远高于同期财政支出增幅;根据中央补助政策,争取省财政预算每年安排博物馆纪念馆省级配套资金2400万元。三是做好重点项目资金保障。筹集资金超20亿元,支持实施湖南博物院、永顺老司城遗址、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炎帝陵、舜帝陵等重大工程建设。按照“省级统筹一批、向上争取一批、预算新增一批、市县分担一批”的思路,省财政从2024年起,5年筹措33亿元资金,支持文物保护利用“六大工程”建设。湘西州2020年获批国家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示范10个市州之一,争取中央示范创建专项资金1亿元;汝城县、溆浦县、永定区、通道县和安化县获批国家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争取中央示范创建专项资金2.8亿元;资兴市、桃源县、宁远县、绥宁县和洪江市获批省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争取省级示范专项资金1500万元。

二、关于“文保队伍执法力量薄弱”事宜。

(一)为帮助和指导各地积极开展文物安全防护项目的申报和实施,进一步推进我省文物平安工程建设,制定出台了《湖南省文物安全防护工程实施工作指南(试行)》,对项目的申报流程、申报文本的制作以及申报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同时,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巡查检查。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还会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如何排除进行指导,帮助受检单位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另一方面,运用卫星遥感技术,对全省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部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地貌变化进行遥感监测,及时发现并督促各地查处行政违法建设行为。

(二)筑牢文物安全防线。对全省各地文博单位展开“四不两直”文物安全抽查,组织实施“文物保护工程专项检查”等系列专项行动等,全省各级文物行政部门2024年共计开展文物安全巡查检查7293人次,检查文博单位11540处,发现安全隐患1048起,整改880起。配合公安机关破获浏阳市社港镇合盛村古墓被盗案,追回涉案青铜器皿、陶罐等珍贵文物6件,银圆、铜币等普通文物6800余件。

三、关于“专业人才和科技设备短缺”事宜。

(一)目前,我省共有1所本科院校、4所高职院校开设文博相关专业,其中,湖南师范大学于2023年获批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填补了我省文博领域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的空白,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是我省唯一开设文物修复与保护专业的院校。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2所高校设有文物与博物馆学硕士学位点,2024年湖南师范大学获批全国首批文物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

支持湖南师范大学与长沙市博物馆、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长沙简牍博物馆等15家文博单位共建了实习实训基地,聘请了20余位文博行业专家担任校外导师指导实习实训工作。湖南师范大学还与湖南博物院、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等单位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共商文博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在人才培养、学术研究、实习实训和志愿者服务等方面形成了有效合作机制。2024年,开展文博人才队伍建设调研、召开全省市州级博物馆馆长座谈会议和湖南博物院文博人才队伍建设座谈会、开展全省文物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湖南艺术职业学院与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共同承办)、建设文博人才数据库平台、配强省文物局干部队伍等工作,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力量进一步稳固。

(二)我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创新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制度,不断畅通高层次人才招聘渠道,县及以下文化事业单位招聘中级职称或者硕士以上学位及其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以不设置开考比例,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公开招聘;文化事业单位可设置专项人才特设岗位和流动岗位招聘高层次人才。乡镇文博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实行“三放宽一允许”(放宽年龄、学历、专业,允许限制户籍)等政策。

同时,不断创新完善人才激励体制机制,注重发挥高层次人才的创新创造作用,主动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允许事业单位不受常设专业技术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按照不超过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5%单列设置非常设专业技术岗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成效明显。

四、关于“长期开发利用后劲无力”事宜。

(一)积极推动《湖南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立法。通过立法工作,一是明确各级政府、各部门、村集体等主体责任。明确各级政府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依据、各部门履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依据、传统村落保护落实主体等问题。二是明确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管理的相关要求。针对传统村落未及时编制保护发展规划的问题,明确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制定流程。针对传统村落保护不力、利用不足的问题,明确传统村落需要的保护内容、文化传承、防灾减灾、数字化保护和村民维护修缮的要求,以及综合利用、人居环境整治、村(居)民参与的条款。三是明确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资金、人才、用地要素保障等问题。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支持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鼓励、引导各类政策性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对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鼓励和支持企业、公民、传统建筑所有人、传统村落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等以投资、入股、租赁、认领、捐赠、提供技术服务等方式参与传统村落修缮、改造、保护及利用,设立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公益基金。在省人大的高度重视下,《湖南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有望今年出台。通过相关法规制度建设,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从而实现依法和可持续保护历史文化。

(二)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展传统村落示范。继续支持我省各地充分挖掘地方特色资源,加强区域协作,积极申报国家示范,同时继续做好省级示范推选。通过示范工作,争取相关资金支持,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历史文化保护利用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推动历史文化传承和传统村落保护各项工作向前发展。

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5月26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湖南省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李宇梁

联系电话:0731-84420182,手机号码:13607314597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011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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