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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表时间: 2018-06-14 00:00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级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83号)的要求,我委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五方面入手,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开展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自评综合得分91.88分,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情况

1、主要职责。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发201412)、《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湘发201413)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湖南省旅游局更名为湖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的通知》(湘政办函2016130),设立湖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发展旅游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全省旅游业发展,拟订全省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2)拟订全省旅游产业发展战略,组织、指导全省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拟订全省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省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拟订我省开拓旅游市场的措施并指导实施;牵头旅游强省建设的综合协调和推进工作;负责监测全省旅游经济运行和全省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

(3)指导全省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省旅游人才规划;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指导全省有关院校开展旅游教育工作、联系和指导旅游社团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工作。

(4)组织全省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协调旅游区的规划编制和开发建设;指导旅游基础设施、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和指导新的旅游消费热点工作;参与旅游扶贫工作和旅游产业园区建设;组织拟订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商品等方面的标准草案并监督实施。

(5)组织实施出国旅游、赴港澳台旅游及边境旅游的政策规定;依法监管国外、境外在我省境内设立的旅游办事机构;指导全省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全省旅游信息化建设工作。

(6)负责对全省旅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组织指导执法检查,会同相关部门处理旅游违法案件;指导各类旅游区(点)、旅行社及旅游饭店、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旅行社设立的审批、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7)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内设7个职能处(室),即: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市场开发处、行业管理处、规划财务处、产业发展处、人事教育处。所属4个事业单位,即:湖南省旅游质量服务中心、湖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湖南省旅游局导游服务中心、湖南省旅游局招待所。其中:湖南省旅游质量服务中心、湖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湖南省旅游局导游服务中心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湖南省旅游局招待所为经营类事业单位。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   预算配置

截至20171231日,省编办核定我委(含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84名,其中:行政编53名,参公编11名,全额拨款的事业编20名。在职人数为71人,其中:行政人员48人,参公人员10人,事业人员13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84.52%

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362万元,较2016年度预算增加100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100万元),具体增加原因为省级旅游专项经费5600.00万元(旅游发展专项3000.00万元,整合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2600.00万元)由年中预算追加安排调整为编入年初部门预算,该经费中常年用于重大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的公务接待费相应编入到年初部门预算而增加全年公务接待费。

2、   预算执行

2016年结转资金1152.60万元(其中:《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下达省直部门2016年结转资金的通知》(湘财预函〔201719号)核定我委结转资金1142.25万元,上年账务结转资金5.35万元,跨年退单账务调整资金5万元),《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湖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湘财预〔201715号)批复给我委2017年预算21134.54万元,2017追加预算40728.38万元,2017年年末结余1782.62万元,预算完成率为97.17%资金分为以下两部分:

一是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含部门基本支出和除专项资金外的项目支出)。预算调整数为2778.9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109.52万元(基本支出37.25万元,项目支出72.27万元)年初预算2434.54万元(基本支出1373.54万元,项目支出1061.00万元),年中调整或追加预算234.84万元;决算数为2689.56万元;年末结余89.34万元(基本支出23.98万元,项目支出65.36万元)。

二是专项资金支出。预算调整数为60236.6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1043.08万元(其中:财政核定结转资金1036.48万元,上年账务结转资金1.60万元,跨年退单账务调整资金5万元)年初预算18700万元(其中: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6100万元、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2600万元),年中调整或追加预算40493.54万元(增加旅游发展、两型社会建设、公共机构节能、湘西地区开发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支出为58543.34万元;年末结余1693.28万元。

2017追加预算40728.38万元,年初预算数21134.54万元,预算控制率为192.71%

2017年我委没有新建楼堂馆所,无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

3、   预算管理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017年公用经费实际支出为294.94万元,年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为298.04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98.96%

2017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331.99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362.00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91.71%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数为3884.00万元,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8433.49万元,剔除不可控因素导致的政府采购4742.54万元(省财政厅年中追加中央电视台投放湖南旅游形象宣传广告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为4742.54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95.03%

近几年,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政府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巡视相关情况,修订和印发了《湖南省旅游局办公用品管理规定》(湘旅办〔2016137号)、《湖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湘旅发〔20172号)、《湖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湘旅发〔201713号)、《湖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财务管理规定》及配套管理程序(湘旅发〔201715号)、《湖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管理程序(湘旅发〔201716号)、《湖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政府采购工作规定(试行)》及配套管理程序(湘旅发〔201717号)、《湖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湘旅发〔201718号)等。我委严格按照上述相关规定执行。

我委在资金使用和管理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旅游发展等专项资金严格按照《湖南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外〔201529号)等文件进行管理,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我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预算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直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湘财库函〔20178号)的文件要求,准时在我委政务网上对2017年部门预算和2016年度部门决算进行了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

4、   职责履行

2017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我委坚持改革创新,开放合作,加快以“锦绣潇湘”为品牌的全域旅游基地建设,推动全省旅游业改革创新发展取得新突破,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1)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增强建设全域旅游基地新动能。积极探索具有湖南特色、以县域为基础的全域旅游改革发展新路子。全省申报入选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31家,涵盖52个县市区,占全省县域考核98个县市区总数的53.06%。联合省委组织部在省委党校首次举办全域旅游专题研讨班,开展“全域旅游基地建设大家谈”、“学习十九大.湖南旅游工作巡礼”等系列活动,组织14个市(州)长、27个全域旅游示范创建重点县的书记、县长和部分著名专家学者、企业家在主流媒体陆续推出全域旅游改革发展系列文章230多篇,营造关注支持全域旅游改革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联合省委政研室开展全域旅游基地建设战略研究,研究制定《湖南省建设全域旅游基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组织开展《湖南省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20172035)》修编工作。加强全域旅游基地建设战略研究和规划标准引导,全年共完成18个旅游科研智力成果文本(包括5个调研报告、3个方案、4个规划、6个行业标准)。深化旅游体制改革,在全省31家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中,有7个单位“局改委”,6家单位设置了旅游法庭,9家单位设置了旅游警察,25家单位设置了旅游市场监督及质监执法队伍。创新全域旅游统计工作,推动成立张家界旅游统计研究院,创新制定《旅游业(综合)分类》和《旅游经济(综合)核算》标准,开展旅游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贡献核算研究,张家界全域旅游统计大数据合作平台荣获湖南省管理创新奖。

2)坚持开放合作、项目带动,推动湖南全域旅游开放发展。坚持区域合作、资源整合、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以打通张崀桂旅游走廊为重点,加快推进张吉怀旅游经济带规划建设,健全完善“张吉怀旅游共同体”、“张家界南线旅游合作区”、“大崀山生态文化旅游协作区”等区域旅游合作联盟。加强与周边省区和高铁沿线跨省旅游交流与合作,牵头成立“9+2”泛珠旅游合作大联盟,创建湘鄂赣天岳幕阜山全域旅游示范新区,推动湘渝鄂黔联合成立武陵山旅游发展联盟,签订系列区域旅游合作、客源互送协议。大力实施重点项目带动,不断增加旅游新投资和旅游产品新供给。精心策划包装旅游项目,在深圳“文博会”、上海“沪洽周”和香港“港洽周”期间举办湖南旅游投资项目招商推介会,累计签约旅游项目59个,签约金额1113.48亿元。2017年全省在建重点旅游项目428个,总投资5430.91亿元。其中,重点跟踪推进的30个省级重点在建旅游项目总投资2111亿元。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省委常委会研究部署推进“厕所革命”。全面深入实施《湖南省旅游厕所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完善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2015年至2017年湖南省三年实际已建成旅游厕所3796座,超出计划771座,荣获“全国厕所革命突出成果奖”。

    3)发挥红色旅游教育功能,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红色旅游进校园、进社区、进景区活动,组织开展中国旅游融媒体“红色旅游扶贫湘东行”系列活动,推动红色旅游与脱贫攻坚、区域发展、城乡建设融合发展。深化红色旅游国际合作交流,组织了中俄红色旅游大型交流活动——千人自驾赴俄游,结合纪念秋收起义90周年举办了第三届中俄红色旅游合作交流系列活动暨首届湘赣边红色旅游节,联合全国红办编制了《全国红色旅游国际合作创建区标准》。根据中宣部、国家旅游局的安排部署,编写了《湖南省“重走长征路”红色旅游精品线路现状普查报告》,形成了《湖南省“重走长征路”红色旅游精品线路项目库》。在“半条被子”红色经典故事发生地汝城县沙洲村成功举办了第14届湖南红色旅游文化节。联合开展了“红色潇湘.薪火相传”湖南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庆祝党的十九大形象展示大赛十大“魅力场馆”、十大金牌讲解员评选活动。2017年全省红色旅游接待游客过1亿人次,综合收入突破600亿元。红色旅游已成为人们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的新课堂,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明显。

4)实施乡村旅游精准扶贫工程,打好旅游脱贫攻坚战。组织6个旅游扶贫工作组,深入全省49个重点贫困县对旅游扶贫工作进行诊断式指导。联合省发改委制定印发《“神奇湘东”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建设总体设计方案》,共安排“神奇湘东”文化生态旅游整合发展精品线路、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公共服务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资金2.34亿元,遴选30个县各选择一个贫困村支持加快乡村旅游扶贫示范项目建设。召开全省旅游扶贫工作推进大会,发布《湖南省旅游行业“百企联百村”结对帮扶工作方案》,动员全省旅游系统对口帮扶124个旅游扶贫重点村,联合开展乡村旅游、旅游扶贫培训上1000人次。组织11个旅游扶贫重点县开展全省旅游扶贫示范县创建工作,指导29个旅游扶贫县(市区)制定实施“景区带村”旅游扶贫实施方案,以“景区带村”为重点突破,深入推进景区带村、能人带户、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等“双带双加”旅游扶贫模式,形成了湖南“让美丽战胜贫困”的55个旅游�

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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