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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表时间: 2018-08-15 00:00  

 

 

第一部分  湖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湖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湖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湖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发﹝201412)、《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湘发﹝201413)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湖南省旅游局更名为湖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的通知》(湘政办函﹝2016130),设立湖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发展旅游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全省旅游业发展,拟订全省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拟订全省旅游产业发展战略,组织、指导全省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拟订全省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省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拟订我省开拓旅游市场的措施并指导实施;牵头旅游强省建设的综合协调和推进工作;负责监测全省旅游经济运行和全省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

(三)指导全省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省旅游人才规划;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指导全省有关院校开展旅游教育工作、联系和指导旅游社团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工作。

(四)组织全省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协调旅游区的规划编制和开发建设;指导旅游基础设施、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和指导新的旅游消费热点工作;参与旅游扶贫工作和旅游产业园区建设;组织拟订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商品等方面的标准草案并监督实施。

(五)组织实施出国旅游、赴港澳台旅游及边境旅游的政策规定;依法监管国外、境外在我省境内设立的旅游办事机构;指导全省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全省旅游信息化建设工作。

(六)负责对全省旅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组织指导执法检查,会同相关部门处理旅游违法案件;指导各类旅游区(点)、旅行社及旅游饭店、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旅行社设立的审批、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七)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7个职能处(室),即: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市场开发处、行业管理处、规划财务处、产业发展处、人事教育处。所属4个事业单位,即:湖南省旅游质量服务中心、信息中心、导游服务中心、招待所。其中:湖南省旅游质量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导游服务中心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招待所为经营类事业单位。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的单位包括湖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本级和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  湖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湖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支出)合计14471.33万元(含年初结转,详见公开01表),较上年决算数10633.73万元增加3837.60万元,增加原因为年中省财政追加安排了项目资金,年初(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较上年也有所增加,主要年中追加安排了中央电视台投放湖南旅游形象宣传广告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303.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02.42万元,占比99.99%;其他收入(利息收入)0.73万元,占比0.01%(详见公开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673.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5.51万元,占比12.90%;项目支出11036.91万元,占比87.09%;经营支出0.62万元,占比0.01% (详见公开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合计14455.02万元(含年初结转,详见公开04表),较上年决算数10592.22万元增加3862.80万元,增加原因为年中省财政追加安排了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年初(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较上年也有所增加,主要年中追加安排了中央电视台投放湖南旅游形象宣传广告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2672.40万元(详见公开05表),较上年决算数9378.69万元增加3293.71万元,增加原因为年中省财政追加安排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年初(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较上年也有所增加,主要年中追加安排了中央电视台投放湖南旅游形象宣传广告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2672.40万元的结构情况:基本支出1635.49万元,占比12.91%,是保障我委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1036.91万元,占比87.09%,是我委为完成省本级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湖南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促销,旅游规划编制、旅游行业智力平台建设等行业管理方面支出(详见公开05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2672.4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8104.04万元增加4568.36万元,具体增减原因见下表(金额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年初     预算数

决算数

增减值

增减原因分析

2080504

11.00

92.81

81.81

年中增加离退休人员综治奖、政府绩效考核奖开支。

2080505

138.50

138.50

2101101

2.00

2.00

2160501

1060.54

1236.26

175.72

增加年初结转项目和年中追加在职人员综治奖、政府绩效考核奖、职业年金等开支。

2160504

5340.00

8914.12

3574.12

增加年初结转项目和年中追加中央电视台投放湖南旅游形象宣传广告经费等旅游宣传促销资金开支。

2160505

1025.50

985.65

-39.85

据实开支,剩余资金结转至下年。

2160599

433.00

1046.29

613.29

增加年初结转项目和年中追加湘西地区重大产业项目规划纳入“135工程”创新园区建设专项等开支,但有部分项目结转至下年。

2210201

93.50

93.50

2010499

128.27

128.27

增加年初结转项目开支。

2013602

10.00

10.00

年中追加省委重大课题研究经费开支。

2079999

10.00

10.00

增加年初结转项目开支。

2119901

15.00

15.00

增加年初结转项目、跨年退单和年中追加安排两型社会建设专项资金开支。

合计

8104.04

12672.40

4568.3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35.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39.9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30.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9.41万元),占比81.93%;公用经费支出295.5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94.9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62万元),占比18.07%(详见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331.99万元(详见公开07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31.4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0.51万元);公务接待费159.9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362.00万元减少30.01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年初计划的部分出国(境)旅游促销任务因故取消或削减,并节约了部分公务用车运行费用。较上年决算数208.83万元增加123.1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省级旅游业发展的专项经费5600.00万元(旅游发展专项3000.00万元,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2600.00万元)由年中预算追加安排调整为编入2017年年初部门预算,该经费中常年用于重大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的公务接待费相应编入到年初部门预算而增加全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故支出相应增加;二是按照我省开放崛起战略部署,为开拓国(境)外旅游市场,开展了系列国(境)外旅游促销活动,支出相应增加。具体增减情况见下表(金额单位:万元):

名称

决算数

本年预决算对比

与上年决算数对比

年初预算数

增减值

上年决算数

增减值

因公出国(境)费

131.49

150.00

-18.51

99.17

32.3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0.51

52.00

-11.49

51.83

-11.32

公务接待费

159.99

160.00

-0.01

57.83

102.16

合计

331.99

362.00

-30.01

208.83

123.16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31.49万元,团组数17个,共36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0.51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公务接待费支出159.9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54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32批次),国内公务接待3011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1918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委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详见公开08表)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级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83号)的要求,依据《湖南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外〔20152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和中央、省有关政策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等文件,我委开展了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并按要求将评价结果在委门户网站上公开。具体情况如下:

1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我委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五方面入手,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开展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自评综合得分91.88分,并根据扣分点找出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的措施。

22017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我委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党组副书记(成员)、副主任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相关单位任成员的自评工作小组,制定了2017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实施方案,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了基础数据表和评价指标表,并开展了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和现场评价工作。

1)自评阶段。按照自评实施方案的安排向委相关处室(单位)、相关省直单位和各市州旅游局(委)下达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旅办〔201848号)。相关单位迅速按要求布置绩效自评工作:各项目单位填报了基础数据表对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进行自评;各市州旅游局(委)组织落实当地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汇总填报了本市州基础数据表,认真分析当地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形成书面绩效自评报告。

2)现场评价阶段。根据自评实施方案开展了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现场评价工作,组织两个现场评价工作小组分别前往长沙浏阳市、株洲醴陵市和茶陵县、常德石门县、郴州桂东县、怀化鹤城区和洪江区、湘西州吉首市和张家界慈利县等7县(市、区)对精品旅游线路重点县建设进行现场评价,涉及资金共计13000万元。现场评价工作小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介绍,现场查阅财务资料,实地察看项目建设情况,采集相关数据,结合各项目单位报送的绩效自评报告等材料进行分析,形成各项目的现场评价总结。

3)总体情况。我委全面汇总、综合分析各单位的绩效自评和现场评价情况,比对2017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实事求是,逐项打分,绩效自评为92.14分。虽然2017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基本实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但在某些方面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我委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经过仔细研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并针对本次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5.49万元,比2015 年增加54.13万元,增长3.4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较2016年增加21.25万元,增加原因为年中省财政追加安排了综治奖、政府绩效考核奖、职业年金等经费;公用经费增加32.88万元,增加原因为因人员增加而相应增加机关运行经年初预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33.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8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386.6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433.4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35.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9.9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全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单位拨款、存款利息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和用于办公、水电费等的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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