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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发表时间: 2017-06-29 00:00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76号)的要求,依据《湖南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外〔20152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8号)、《湖南省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绩〔201310号)、《湖南省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湘财绩〔20131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和中央、省有关政策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等文件,我委开展了2016年度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党组副书记(成员)、副主任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相关单位任成员的自评工作小组,制定了2016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实施方案,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了基础数据表和评价指标表,并开展了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和现场评价工作。现将具体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政策情况

旅游产业关联度高、带动性强,消耗资源少、投入产出比高,就业空间大、市场发展前景广阔,是国家重点培育的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为了更好地促进我省旅游业快速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财政投入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湖南省人民政府〔2004〕第4次省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设立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旅游宣传促销、旅游规划编制、旅游项目前期开发补助和旅游项目贷款贴息等方面,并纳入省级财政预算。《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的决定》(湘发〔200713号)中明确要求“各级财政要安排旅游宣传促销经费及专项发展资金,并保持适度增长”。随后,出台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项目建设培育旅游市场主体的意见》(湘政发〔200929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旅游强省的决定》(湘发〔20121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28号)等一系列重要文件,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资金管理和分配情况

2016年,我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90号)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旅游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外〔201529号)等文件的精神管理和分配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的分配先由我委提出安排意见,经省财政厅审核,报分管副省长、省长审批下达。尤其是竞争性项目,严格按项目申报、专家评审、结果公示和指标文下达及公示的程序执行。

2016年,安排316个项目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共计51900万元,其中:2016年年初预算安排13900万元,用于重点旅游项目建设、旅游宣传促销和旅游专项业务;年中追加38000万元,用于精品旅游线路和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省财政厅下达的指标文及资金分配情况如下:

湘财预〔201617号下达1552万元;

湘财外指〔201621号下达2600万元;

湘财外指〔201635号下达1075万元;

湘财外指〔201636号下达3258万元;

湘财外指〔201637号下达1001万元;

湘财外指〔201640号下达4414万元;

湘财外指〔201681号下达19400万元;

湘财外指〔201682号下达18600万元。

具体资金落实及项目支出分类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类型

金额(万元)

占比

一、

重点旅游项目建设

47450

91.43%

1

特色县域经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1700

3.28%

2

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直接补助

3705

7.14%

3

重点旅游项目建设贷款贴息

9430

18.17%

4

重点旅游项目建设以奖代补

6900

13.29%

5

精品旅游线路建设

19400

37.38%

6

罗霄山片区旅游发展

900

1.73%

7

乡村旅游建设

4414

8.50%

8

旅游厕所建设

1001

1.93%

二、

旅游宣传促销

3570

6.88%

三、

旅游专项业务

880

1.70%

1

旅游行业管理及专项业务经费

650

1.25%

2

旅游规划编制

150

0.29%

3

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测算

80

0.15%

(三)资金使用、项目管理和绩效情况

12016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紧紧围绕建设旅游强省的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我省《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努力实现在改革创新上实现新突破、在统筹规划上实现新突破、在项目建设上实现新突破、在整合营销上实现新突破、在市场监管上实现新突破等“五个突破”,构建湖南大旅游发展新格局。力争2016年我省接待国内外旅游者5.5亿人次,同比增长16.28%;实现旅游总收入4600亿元,同比增长24.32%。接待入境旅游者246万人次,同比增长8.85%;实现旅游创汇9.4亿美元,同比增长9.3%

2、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3月底,我委成立了自评工作小组,并制定了2016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实施方案,并按照自评实施方案的安排向委相关处室(单位)、相关省直单位和各市州旅游局(委、办)下达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旅办〔201737号)。相关单位迅速按要求布置绩效自评工作:各项目单位填报了基础数据表对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进行自评;各市州旅游局(委、办)组织落实当地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汇总填报了本市州基础数据表,认真分析当地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形成书面绩效自评报告;我委全面汇总相关单位的绩效评价情况,比对2016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实事求是,逐项打分,绩效自评为90.72分。

4月中旬,我委根据自评实施方案开展了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现场评价工作,组织两个现场评价工作小组分别前往省直相关单位及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常德、怀化、湘西州和张家界等8市州对100个项目共31634万元专项资金进行现场评价,现场评价项目占项目总数的31.65%,现场评价资金占项目资金总额的60.95%。现场评价工作小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介绍,现场查阅财务资料,实地察看项目建设情况,采集相关数据,根据各项目单位报送的绩效自评报告等材料进行分析,依据2016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进行评分,汇总各项目现场绩效评价结果,平均得分93.62分。

综合分析绩效自评情况,我委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一致认为2016年度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对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绩效自评档次为优秀。

3、资金使用、项目管理和绩效情况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515”战略全面攻坚的一年,在我国宏观经济增速持续放缓、下行压力依然较大的环境下,全省各级各部门将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融入各项工作中,发挥“一带一部”区位优势,着力拉长全省经济发展短板,提出了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的一系列新观点、新目标、新战略、新抓手和新举措。在此背景下,全省旅游产业以推进全域旅游为抓手,以建设旅游强省为目标,不仅保持着高速增长的发展态势,更已成为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的综合抓手、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效载体和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一个全域建设、创新发展、融合推进、品质提升的旅游产业大格局正在形成。2016年全省旅游业持续保持高位增长,全年接待游客5.65亿人次,同比增长19.47%;实现旅游总收入4707.43亿元,同比增长26.79%;其中接待入境游客240.81万人次,同比增长6.53%;实现旅游创汇10.05亿美元,同比增长17.12%。资金使用、项目管理和绩效情况具体如下:

1)旅游项目建设硕果累累

为了更好地发挥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带动旅游产业加快发展的作用,2016年度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投入47450万元,占专项资金总额的91.43%,重点支持特色县域经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罗霄山片区等乡村旅游扶贫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精品旅游线路建设、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直接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面,不断夯实旅游发展基础,旅游项目建设硕果累累。

一是旅游项目建设喜人。2016年,突出旅游项目建设,完善了全省“十三五”规划重点旅游投资项目库,促成株洲云龙文化旅游集聚区等七家单位入选第二批湖南省服务业示范集聚区,举办2016亚洲(首届)文化旅游投资峰会和2016中国湖南(第七届)旅游产业博览会,在深圳“文博会”和上海“沪洽周”期间举办湖南文化旅游投资项目招商推介会,成功引进了一批国内外知名旅游企业落户湖南。全省在建重点旅游项目463个,总投资6598.22亿元,同比增长29.53%,全年完成旅游投资突破1000亿元。深化改革、对外开放、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交通发展、产业推进等方面为旅游业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强大支撑,加快推进了旅游业供给侧改革,提高了旅游行业景气度及投资信心,加快了旅游投资和项目建设步伐,自驾车露营基地、体育公园、山地运动、森林康养等一批旅游新兴业态及建设项目相继落户和开工。2016年全省主要城市旅游集散中心数量达到40个,投资金额为33.50亿元元。全省旅游观光巴士数量共25条,自行车休闲绿道数量174条,共1623公里。全省年初计划建设旅游厕所1045座,年底完工1541座,完成年度计划的147.46%。旅游重点项目的投资和建设,有效推动了旅游供给侧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和全省旅游业的提档升级。

二是旅游扶贫成效显著。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积极落实《关于支持我省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湘府阅〔20141号)、《关于支持湘西自治州推进小康社会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湘府阅〔20142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53号)等文件精神,2016年共安排罗霄山片区等乡村旅游扶贫建设资金5314万元,占专项资金总额的10.23%2016年,联合省扶贫办共同召开全省旅游扶贫工作推进会,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乡村旅游精准扶贫工程的意见》和《2016年度乡村旅游扶贫实施方案》,编制了《湖南旅游自驾游线路建设规划》、《湖南省旅游产业精准扶贫规划》和《神奇湘东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建设总体设计方案》。加强基础调研,精准确定旅游扶贫对象,在全省800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筛选出适合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实现脱贫致富的198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以武陵山、雪峰山、罗霄山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为主战场,以开展创建全省旅游扶贫示范县为抓手,推动实施“景区带村”重点旅游项目,全力打好旅游脱贫攻坚战。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共同推进大湘西、大湘东精品旅游线路建设,共安排建设资金6.14亿元。积极推进旅游规划公益扶贫,完成我省14个全国旅游规划扶贫重点村旅游规划和对口支援地区《吐鲁番地区旅游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按照“培训一人、就业或创业一人、脱贫一家”的工作思路,2016年我委会同省发改委组织举办了三期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村官及旅游专干培训班,共培训村官及旅游专干1000人,涉及到精品线路沿线436个贫困村。坚持营销先行,按照春夏秋冬四季在贫困地区策划举办乡村旅游节,在湖南卫视共同打造乡村旅游宣传体验节目《有什么好玩的》,在湖南日报开设专版《湖南印象》和《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宣传专栏》,通过“美聚乡村”和“下乡客”两大乡村旅游电商推广平台,利用公交车、网络、平面广告、宣传品等载体宣传贫困地区旅游产品。在8月第二届全国乡村旅游与旅游扶贫工作推进大会上,我委作了坚持“五个发动”推动旅游脱贫攻坚的典型发言。10月省政府隆重表彰的100个“脱贫攻坚示范村”中有32个是旅游扶贫重点村。沅陵借母溪、溆浦雪峰山旅游扶贫项目被列为国家旅游扶贫示范项目。

三是全域旅游建设推进。积极探索具有湖南特色、以县域为基础的全域旅游发展新路子,国家旅游局20161月提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创建,2月我省13家单位名列首批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名单,其中包括湖南张家界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2个市州和长沙市望城区、岳阳市平江县、株洲市炎陵县、湘潭市韶山市、湘潭市昭山示范区、邵阳市新宁县、常德市石门县、郴州市桂东县、郴州市苏仙区、怀化市通道县和娄底市新化县等11个县(市、区)。11月,国家旅游局公布第二批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怀化市和衡阳市南岳区,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永州市东安县、江永县、宁远县,岳阳市湘阴县、临湘市,郴州市资兴市、汝城县、宜章县,长沙市浏阳市、宁乡县、长沙县,益阳市安化县、桃江县,株洲市醴陵市,娄底市涟源市共18家单位名列其中。截至1231日,全省有31个单位被批准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覆盖全省52个县市区,占全省县域考核98个县市区总数的53.06%。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关于建设张吉怀精品生态文化旅游经济带的决策部署,坚持区域合作、资源整合、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以打通张崀桂旅游走廊为重点,加快推进张吉怀旅游经济带规划建设,推进“张吉怀旅游共同体”、“崀山生态文化旅游区”区域合作。在全国首创两型景区建设,认证17家两型景区,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发文将《两型旅游景区》地方标准贯标纳入全省首批生态文明改革创新案例的十个示范类案例之一,正在争取列入国家标准。

四是产业发展质量提升。2016年,崀山景区成功申报5A级景区,新增64A级景区,分别是湘西自治州老司城景区、常德市林伯渠故居景区、常德市彭山景区、永州舜皇山景区、怀化沅陵凤滩景区、怀化通道转兵纪念地。全省A级景区总数达331家,其中4A级以上景区共105家。全省A级景区(该数据不包含2016年新评定的旅游景区)共接待游客18722万人次,实现营业收入2387004万元,门票收入506687万元,分别同比增长5.52%8.15%7.47%2016年,纳入统计的全省旅游星级饭店461家,其中,三星级247家、四星级66家、五星级19家。全省旅游星级饭店实现营业收入66.58亿元,同比增长4.28%,其中,客房收入30.81亿元,同比增长1.63%;餐饮收入27.64亿元,同比增长9.41%;平均房价247.46/(间·天),同比增长0.13%;平均出租率为63.45 %,同比下降3.65个百分点。在市场需求和消费多样化的新趋势下,全省住宿接待设施日益多元化,一批快捷酒店、精品客栈、汽车营地、乡村民宿、温泉设施陆续面市,初步形成了组合性的酒店发展格局,极大丰富了游客选择,进一步推动了产业扩容。2016年,全省旅行社数量达到843家,其中,境内接待社841家、出境社73家,新增11家赴台游组团社。接待国内游、入境游游客和组织出境游游客分别为701.31万人次、125.89万人次和136.10万人次,分别同比增长27.69%4%-15.40%。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旅行社不断拓展新业务,探索国民旅游新热点,逐渐增加针对散客旅游新产品,在适应中寻求新发展。在发展传统旅游产业的同时,大力培育旅游新业态,积极推进长沙灰汤温泉国家康养旅游示范基地、张家界市中国国际特色地质奇观旅游目的地和国家绿色旅游示范基地、张家界天门山旅游区国家通用航空旅游示范工程、株洲醴陵瓷谷国家工业旅游创新单位、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和示范基地、自驾车房车营地、湖湘风情文化旅游小镇建设,打造了湖南旅游的新产品、新亮点和新名片。

2)旅游宣传营销持续发力

2016年共安排旅游宣传促销专项资金3570万元,占专项资金总额的6.88%,坚持整合营销、精准营销,打造湖南全域旅游新品牌。从客源地视角讲述目的地的故事,全面开展旅游市场整合营销,制定实施《湖南旅游市场营销五年行动计划》,坚持政府宣传旅游形象与企业推介产品线路相结合,坚持面向旅游业界推广与面向公众促销相结合,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坚持线上流量推广与线下体验推广联动,探索湖南全域旅游目的地营销新模式。结合庆祝建党95周年和长征胜利80周年,联合组织开展红色旅游进校园、进社区、进景区系列活动,举办红色旅游故事大赛,规划编制“重走长征路”精品红色旅游线路,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利用519日首届世界旅游发展大会和G20旅游部长会议平台,举办了“美丽中国•快乐湖南”旅游推介系列活动,成功举办中俄红色旅游合作交流系列活动暨中国湖南红色旅游节、中国旅游日湖南分会场活动暨中国网络媒体湖南行、中国长沙湘江杯国际帆船赛暨长沙湘江水上嘉年华活动、洞庭湖生态旅游文化节等大型旅游营销活动11次,全面提升“锦绣潇湘”湖南旅游品牌整体形象。积极探索建立海内外营销渠道,在韩国首尔等主要客源城市设立旅游宣传推广体验中心,选取境外主要客源城市与全省有关市州结为旅游友好城市,先后邀请俄罗斯、美国、日本、泰国等国家的媒体和旅行商来湖南考察踩线,进一步开拓国际客源市场;用好国际传媒和湖南卫视的传播力,按春夏秋冬四季策划举办乡村旅游节,增强了宣传推广和精准营销的效果。加强区域合作交流,举办了广州“湖南辣么美”湖南高铁游广东主题促销暨暑期百团高铁游湖南活动、“沪洽周”“湖南如此多娇”主题湖南旅游推介会、湖北武汉大湘西冬季旅游产品专题促销会,联合组织“环行洞庭——聚焦洞庭湖生态文化旅游”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大型主题采访活动和专题推介会。与中国旅游报、湖南日报、湖南电视台、腾讯、红网、新湖南战略合作,开设湖南旅游专刊、专版、专栏、微信、微博、微视频、APP等,与湖南经视频道共同打造旅游宣传体验栏目《有什么好玩的》,与湖南国际频道合办《湖南好好玩》旅游栏目,构建全方位立体的旅游宣传网络体系。

3)旅游专项业务扎实推进

2016年共安排旅游专项业务经费880万元,占专项资金总额的1.70%,主要支持旅游行业标准评定、旅游执法及市场文明安全治理、统计调查、课题调研、业务培训等旅游行业管理工作,《湖南省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修编和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测算等三大旅游专项业务,以提高旅游行业服务和管理水平,整顿和优化旅游市场发展环境。

一是坚持党政统筹、高位推动,形成实施全域旅游战略、加快建设旅游强省新热潮。20163月,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历史上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湖南旅游发展大会,对实施全域旅游发展战略、加快旅游强省建设作出决策部署,研究出台了《湖南省旅游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湖南省消费导向型旅游投资促进计划》、《湖南省实施乡村旅游精准扶贫工程的意见》和《关于支持湘潭(韶山)建设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意见》等“1+3”文件;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将全域旅游基地列入“五大基地”作为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的重要抓手,并用一个专门部分来安排部署。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大法工委、我委先后赴省内外开展立法调研,122日,省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湖南省实施<旅游法>办法》。我委先后举办全域旅游发展专题研讨班、旅游规划工作会议暨区域旅游合作签约仪式、智慧旅游发展专题研讨、移动互联网时代旅游创新发展峰会、全域旅游示范区(县)创建工作推进会和全省旅游扶贫工作推进会,深入贯彻落实湖南旅游发展大会精神,放大“旅发大会效应”。启动《湖南省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各级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支持旅游业发展,深入贯彻落实湖南旅游发展大会精神,形成了加快旅游发展的浓厚氛围,全省旅游发展合力不断增强。

二是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增强建设全域旅游基地新动能。积极推进局改旅发委工作,620日,中央编办正式批复成立湖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列入省政府组成部门,122日,省人大常委会任命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按照全域旅游发展要求,积极推进各地创新构建“1+3”的旅游综合管理、综合执法管理模式。张家界市成立旅游发展委员会,组建旅游警察支队、旅游工商分局、旅游法庭、旅游检察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动体制,其创新经验获得国家旅游局肯定和推广。郴州资兴市设立了旅游警察大队,衡阳市南岳区设立了旅游速裁法庭。长沙市率先登记11类、511家旅游服务单位,颁发“长沙市旅游服务单位”标志牌,规范和提升旅游管理服务。稳步推进长沙和张家界导游体制改革试点,正式启动导游自由职业改革工作。强化旅游统计工作,以“十二五”统计调查数据为基础,组织编制完成了第一本《湖南旅游发展报告》。据测算,2015年全省旅游业对GDP、税收和就业的综合贡献率分别为9.71%7.6%11.17%

三是坚持综合监管、文明引导,构建全域旅游治理新体系。在历久两年多的立法起草工作后,122日《湖南省实施<旅游法>办法》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全票通过,填补了全域旅游工作的一些法律空白,是全国首部贯彻实施《旅游法》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开创了为全域旅游发展保驾护航之先河。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持续开展“两打击一整治”专项行动,全省各级旅游部门开展98次旅游市场执法检查行动,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150人次,检查各类旅游企业897家、旅游团队319个、导游人员341人,发现各类问题271处,并限期整改到位;对全省574A5A级景区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全面推进A级景区整改提升和动态监管。组织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制定了涉及长沙、张家界凤凰等主要产品线路的首批旅游产品诚信参考价,组织33家旅行社企业公开作出诚信经营承诺,自觉抵制“低价游”行为,查处涉嫌“低价游”行为12起。认真开展旅游安全“监管执法年”活动,全省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共出动旅游安全督查检查组169589人次,督查检查旅游经营企业(单位)658家,发现并整改旅游安全隐患70多项,坚决守住旅游安全这道“生命线”,有效防范遏制重大涉旅安全事故的发生。积极妥善处理旅游投诉,在12301全国旅游投诉管理平台2016年度我省共收到旅游投诉381件,较2015574件减少193件,全部妥善处理,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48.73万元,结案率和满意率均达98%。加强文明旅游宣传,联合省文明办评选出99家文明旅游先进单位和120名文明旅游先进个人。建立由1.2万人组成的旅游志愿者队伍,文明旅游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总体而言,2016年度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基本实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但某些方面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

(一)部分专项资金未按期下达。按照《预算法》和预算管理相关规定,省级专项资金要在省人代会批准预算后的60日内下达,我委部分专项资金未按期下达,主要原因:一是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90号),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作为省级重大专项资金要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须经省财政厅审核后,报分管副省长、省长审批下达;二是部分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根据要求要按流程申报,须经过项目申报、汇总、审核、公示等程序。为了满足以上两点专项资金的相关程序和要求,导致专项资金下达时间稍晚。

(二)专项资金中部分项目执行进度偏慢。主要原因:一是专项资金中政府采购项目较多,此类项目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程序执行,且部分项目因流标等特殊原因未能一次采购成功;二是专项资金中的项目分散在全年度,尤其是大部分重点节庆活动按照预算安排均在下半年才开展。

(三)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缺乏专职专业管理人员。主要原因:一是资金绩效管理人员现在大部分都由专职财务人员兼顾,没有专职的资金绩效管理人员,很难全力去做资金绩效管理工作;二是资金绩效涉及的专业及实际管理的知识比较广,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和学习难以胜任这项工作。

(四)乡村旅游发展资金中安排给贫困县的专项资金难以开展绩效评价20164月,省财政厅按因素法安排给44个贫困县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共计2086万元,根据7月印发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53号),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须统筹整合使用,拨付到贫困县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并非全用于旅游建设项目,故绩效自评情况难以通过旅游部门收集汇总。

(五)专项资金绩效的信息化管理程度不高。绩效评价过程中信息采集工作量大,专业人员不足,按照当前的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方式,工作效率比较低,故亟待改进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法,完善管理指标、管理制度等,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六)部分项目的资金有效使用率不高。主要原因:一是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需经过多个环节;二是部分项目需按进度付款。故导致截至2016年底部分项目单位财务已列支资金不多,资金的有效使用率不高。

三、今后的工作打算

针对上述问题及不足,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经过仔细研究,认为在以后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过程中需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一)提前研究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尽量缩短资金安排下达时间。对已列入预算确认能批复的专项资金项目,应提前启动项目申报等相关工作,提早准备,提高效率,优化中间环节。

(二)引入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中介机构,提高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的效率。

(三)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相关指标体系、制度、方法,确保从下至上绩效管理的相关数据、信息采集畅通及时。

四、建议

针对本次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中遇到的问题,建议如下:

(一)建议编制2018年预算时继续保留旅游发展专项资金。2004年设立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起,主要用于旅游宣传促销、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和旅游专项业务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极大的发挥了其导向和激励作用,湖南旅游持续、快速发展,旅游总收入和接待人次数保持高幅度逐年递增,并跻身全国前列,对促进我省经济增长、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实现“深入实施旅游强省战略,把旅游业建设成为我省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普惠性民生产业、先导性绿色产业,确立旅游强省地位,努力实现旅游业20%的平均增长速度”的专项长期绩效目标,建议编制2018年预算时继续保留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同时建议2018年专项资金预算规模为5亿元,主要用于旅游宣传促销和重点旅游项目建设。我委将继续严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90号)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旅游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外〔201529号)等文件要求,管理和分配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二)建议安排给贫困县的财政涉农资金不再纳入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范畴。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湘财农〔201714号)精神,对纳入统筹整合法内的财政涉农资金,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依据年度脱贫攻坚规划任务牵头组织统一考核和绩效评价,建议自2017年起,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给贫困县的财政涉农资金不纳入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范畴,不再由我委单独组织绩效自评。

(三)建议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绩效现场评价工作。从当前绩效现场评价的实际情况看,一方面主管部门在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时需进行现场评价,另一方面省财政厅委托中介机构开展专项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时也需进行现场评价,导致部分市州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要接受重复现场评价,建议统筹安排现场评价工作,减少重复工作,降低省市各级经费成本和减轻人员工作任务。



湖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428

2016年度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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