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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旅游局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表时间: 2016-03-08 00:00  

  一、部门职能职责

  省旅游局是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旅游业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我省旅游产业的各项工作部署,负责全省旅游产业发展的规划、监督和管理工作。

  我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发展旅游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全省旅游业发展,拟订全省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拟订全省旅游产业发展战略,组织、指导全省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拟订全省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省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拟订我省开拓旅游市场的措施并指导实施;牵头旅游强省建设的综合协调和推进工作;负责监测全省旅游经济运行和全省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

  (三)指导全省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省旅游人才规划;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指导全省有关院校开展旅游教育工作、联系和指导旅游社团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工作。

  (四)组织全省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协调旅游区的规划编制和开发建设;指导旅游基础设施、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和指导新的旅游消费热点工作;参与旅游扶贫工作和旅游产业园区建设;组织拟订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商品等方面的标准草案并监督实施。

  (五)组织实施出国旅游、赴港澳台旅游及边境旅游的政策规定;依法监管国外、境外在我省境内设立的旅游办事机构;指导全省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全省旅游信息化建设工作。

  (六)负责对全省旅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组织指导执法检查,会同相关部门处理旅游违法案件;指导各类旅游区(点)、旅行社及旅游饭店、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旅行社设立的审批、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七)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湖南省旅游局本级(行政单位)

  2、湖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省级旅游业发展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5706.8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中:经费拨款5450.86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56.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5706.8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621.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5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06.8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190.8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4516.0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旅游发展专项和业务工作经费。其中:旅游发展专项支出4260.00万元,主要用于湖南旅游整体形象宣传促销、旅游行业管理等方面;业务工作经费支出256.00万元,用于导游人员资格考试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湖南省旅游局本级行政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1.26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45.74万元,下降15.40%

  2三公经费预算

  2016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62.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2.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50.00万元。2016三公经费预算较2015年减少53.00万元,主要是公车改革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

  3、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湖南省旅游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24.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7.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77.0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湖南省旅游局2016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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