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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20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情况的报告

发表时间: 2021-05-30 09:38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2020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情况的报告

为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1〕2号)文件精神,我厅组织开展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化强国,对中央下达我省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

(一)公共数字文化建设项目

根据《2020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数字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分配和任务落实方案》(以下简称《落实方案》),2020年我省立项的公共数字文化建设项目共有54个项目,涉及湖南公共文旅云平台互联互通、全省公共文旅服务大数据中心、数字图书馆互联互通、数字文化馆、特色资源库建设、全省少年儿童阅读推广特色服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数字文化服务等方面。

(二)贫困地区戏曲进乡村项目

该项目是为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配送送戏下乡,为我省底所辖888个乡镇每两个月配送一场演出,送戏下乡补助标准5000元/场。文旅部要求资金原则通过地方专款下达至各县(区),由县(区)文旅局统一支付,不再下达各乡镇。

送戏下乡工作由各县(区)文旅局统一牵头负责,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选定承接主体,承接主体主要为县级国有戏曲院团、优秀民营戏曲院团等。购买内容以地方戏曲为主,适当兼顾其他艺术表演形式。

(三)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项目

按照每个村文化活动室2万元标准,对我省2976个贫困地区村购置购置相关文化活动设备,丰富群众业余生活。

(四)流动舞台车项目

按照每台核定50万/台的标准,由文化和旅游部为我省采购配发11台流动舞台车,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二、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专项资金预算及绩效目标情况

1、专项资金预算下达情况

中央财政分两批下达我省2020年度专项资金合计11713万元,其中:

①《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19〕188号)提前下达专项资金11263万元,其中:公共数字文化建设项目资金2695万元、贫困地区戏曲进乡村项目资金2664万元、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项目资金5804万元、流动舞台车项目资金100万元。

②《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0〕80号)下达专项资金450万元,其中:流动舞台车450万元。

2、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资金绩效目标表备案表》(分发地方),中央下达我省年度绩效目标为支持引导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改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条件,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加快构建现代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广大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二)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情况

我省对中央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及时进行安排与下达,分两批共下达专项资金11713万元,其中:

①列入部门预算的湘财预〔2020〕19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文化专项经费的通知》(湘财预〔2019〕247号)提前下达专项资金11263万元,其中:公共数字文化建设项目资金2695万元、贫困地区戏曲进乡村项目资金2664万元、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项目资金5804万元、流动舞台车项目资金100万元。

②《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一般项目、流动舞台车)的通知》(湘财文指〔2020〕22号)下达专项资金450万元。

2、绩效目标分解情况

根据中央下达绩效目标,我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分解,从项目产出、项目质量、项目效益、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分解细化,并将细化的绩效目标下达至各项目实施单位。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1〕2号)文件精神,我省组织各项目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自评,并根据自评情况随机抽查了部分项目的实施情况。通过项目实施单位的自评和抽查情况,采用定量与定性的分析方法,我省2020年度专项资金使用规范,达到设定的绩效目标。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0年度中央财政共安排我省专项资金11713万元,纳入本次绩效评价的资金11713万元,专项资金实际到位11713万元,实际到位率为100%。专项资金基本能够按照规定时间下拨。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经汇总项目实施单位使用情况,纳入本次绩效评价范围的专项资金合计11713万元,已执行10824.1947万元,执行率为92.41%。尚有888.81万元未使用,其中:

(1)公共数字文化建设项目资金68.99万元,执行率为97.43%;

(2)贫困地区戏曲进乡村项目资金33.01万元,执行率为98.76%;

(3)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项目资金764.69万元执行率为86.82%(衡阳市祁东县资金仍在县财政,未到项目单位);

(4)流动舞台车项目资金22.11万元,执行率为95.98%。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了《湖南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管理。从总体来看,各市州根据《湖南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了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从制度层面上对该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作出了规定,为风险控制和资金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助于规范项目资金使用。从自评及抽查情况来看,各市州基本能够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使用专项资金,未发现挪用、挤占专项资金行为。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各市州上报的自评结果并结合抽查情况,通过定性与定量的分析方法,通过对纳入本次评价范围项目综合分析,我省截至2020年底,我省完成的公共数字文化建设项目共有54个项目,涉及湖南公共文旅云平台互联互通、全省公共文旅服务大数据中心、数字图书馆互联互通、数字文化馆、特色资源库建设、全省少年儿童阅读推广特色服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数字文化服务等方面;送戏下乡项目为我省底所辖888个乡镇每两个月配送一场演出;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项目对我省2976个贫困地区村购置购置相关文化活动设备;按照每台核定50万/台的标准,由文化和旅游部为我省采购配发11台流动舞台车,通过项目实施,我省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得到完善,专项资金使用效果良好。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0年中央下达我省专项资金绩效数量指标包括4个,一是公共数字文化建设项目建设了数字文化馆建设20个,数字图书馆互联互通建设县级图书馆17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数字文化服务平台试点建设2个;二是贫困地区戏曲进乡村项目惠及888个村镇;三是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项目完善了2976个村镇的文化设备;四是流动舞台车项目为我省配发11台流动舞台车,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0年中央下达我省专项资金绩效质量指标包括5个,

一是公共数字文化建设项目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参与率、建设完成率均为100%;二是贫困地区戏曲进乡村项目任务完成率为100%;;三是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项目村镇的文化设备使用率为100%;四是流动舞台车项目配送完成率为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指标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0年中央下达我省专项资金绩效经济效益指标1个,即社会效益指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根据我省实际完成情况,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由2019年文化事业费35.43亿元,提高到2020年文化事业费45.5亿元。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0年中央下达我省专项资金绩效满意度指标1个,即旅游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95%。经随机走访调查,96%的受访者表示满意,4%的受访者认为一般。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总体而言,我省2020年度较好的完成了中央下达我省的绩效目标,纳入本次绩效评价范围的专项资金合计11713万元,截至2020年4月30日合计执行10824.19万元,执行率为92.41%,资,执行率较高,但是也存在一些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其主要原因包括:

1、部分县市财政存在资金拨付不及时的情况

如衡阳市祁阳县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项目596万元,截止2021年4月30日,该县财政尚未拨付至项目单位,项目单位,导致文化设备已经配送到位,但未验收的情况。

2、受疫情的影响。

部分单位因受疫情影响,存在项目验收滞后,部分合同尾款未支付的情况。

3、部分项目单位资金支付进度缓慢,部分费用尚未结清,比如湘西自治州送戏下乡项目,存在部分演出经费未结算的情况。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针对专项资金执行进度较慢的情况,拟采取以下措施:

1、会同省级财政部门,督促基层财政部门优化工作协调机制,简化工作流程,严格遵守预算分配时限,及时将专项资金按照规范程序进行分配,并拨付到具体实施单位,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2、对受疫情影响的项目,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资金的执行水平。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绩效自评结果的应用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自评结果主要应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以自评促管理。将自评及现场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各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提出整改建议意见,促进各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管理水平。

2、以自评促效益。充分利用自评结果,探索以评促管的项目管理模式,切实增强各级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的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促进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

3、以自评促改进。对在绩效自评过程发现评价指标体系存在的缺陷,通过完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促进项目绩效考核客观、科学。

(二)绩效自评结果公开情况

我厅拟将本次自评结果在我厅官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附件:

1-1中央对地专项转移支付区域(公共数字文化建设项目)绩效自评表

1-2中央对地专项转移支付区域(贫困地区戏曲进乡村项目)绩效自评表

1-3中央对地专项转移支付区域(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项目)绩效自评表

1-4中央对地专项转移支付区域(流动舞台车项目)绩效自评表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5月29日

数字化自评表.xls
贫困地区戏曲进乡村.xls
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xls
舞台车自评表.xls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20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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